法说战疫⑦丨谎报疫情事实,未成年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1-08-19 14:23 大众日报阅读 (49885) 扫描到手机

在疫情防控中,需要有关人员详细报告一段时间内的行程。但是,个别人置他人健康安全和国家疫情防控规定于不顾,不如实报告行程,给疫情防控带来重大风险。

去年就有这样一个案例。未成年人张某去富民县医院就医,并谎称自己曾到过武汉旅游,时值疫情防控敏感期,富民县政府获悉上报情况后随即启动重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据核查查实,其也无到过湖北或湖北武汉的记录。针对张某虚构事实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县公安局依法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裁决对其采取治安拘留5日处罚。因其系未成年人且属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治安拘留5日处罚不执行。

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振提醒您:“谎报疫情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故意谎报疫情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影响的,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应当注意自己的言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