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依法对王富玉决定逮捕

2021-08-24 11:24 长安街知事阅读 (48389) 扫描到手机

  据最高检消息,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王富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富玉 资料图

  王富玉出生于1952年8月,河南唐河人,曾在河北、海南、贵州三省工作,1998年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2002年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2004年12月,王富玉跨省调任贵州省委副书记,2012年1月当选贵州省政协副主席。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他任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今年2月21日,已退休3年的王富玉官宣被查;一周前的8月16日,王富玉被开除党籍。

  经查,王富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道德法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生活奢靡腐化,道德沦丧,家风败坏;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直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等。

蒙永山 资料图

  同日,最高检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蒙永山作出逮捕决定。

  蒙永山出生于1964年11月,广西贵港人,长期在家乡广西工作,曾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今年6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蒙永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他也是十八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

  8月16日,蒙永山被双开。通报称,其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