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走!青岛健全统筹分配人才住房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公开26部监督电话

2021-08-30 17:4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161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8月30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日常申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房源范围,健全了工作机制,公开了26部监督电话。

按照通知要求,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房源主要包括经市本级、区(市)首批分配后的剩余房源,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组织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分配。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房源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以下称信息系统)面向社会公布,并适时更新。

【人才住房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日常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其用人单位可根据购房需求,通过信息系统,按照单位注册、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的程序进行日常办理。

1.单位注册。用人单位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

2.个人申请。人才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才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公示情况说明,并提交申请。人才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季度审核

1.评分排序。每季度的最后一天(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为当前批次申请截止日,系统自动对在此之前通过单位初审、公示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生成申请人名单,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于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启动审核和评分排序工作,审核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限期5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2.查重公示。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评分排序名单,通过信息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根据筛查结果确定排序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布。

(三)批次分配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按批次公布轮候选房事宜,明确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和方式等相关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选房工作。

【监督电话】

市本级住建部门:82681116    市本级人社部门:88913379

市南住建部门:88729562      市南人社部门:66776881

市北住建部门:66952783      市北人社部门:58771892

李沧住建部门:84610097      李沧人社部门:84673301

崂山住建部门:88999750      崂山人社部门:88998362

西海岸住建部门:86988819     西海岸人社部门:68979351

城阳住建部门:68007903      城阳人社部门:58659756

高新住建部门:66966785      高新人才服务部门:68013331

即墨住建部门:88518056      即墨人社部门:85551166

蓝谷住建部门:67720063      蓝谷人社部门:67722132

胶州住建部门:82289338      胶州人社部门:82206557

平度住建部门:87356383      平度人社部门:89639543

莱西住建部门:88401169      莱西人社部门:6603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