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完产假想上班 遭青岛中银国投控股拒绝

2021-08-31 15:52 信网阅读 (82327) 扫描到手机

信网8月31日讯  (记者 岳祥)高女士是青岛中银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休完产假后想回到公司上班,却被对方以“效益不好”为由拒绝,要求其无限期待岗,并且一直未发放工资。高女士已经申请劳动仲裁,结果也出来了,可公司还是不执行。青岛中银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信网,因自己生病住院,一直没有查看仲裁结果,等回到公司后会按照仲裁结果执行。

员工被要求无限期待岗

自2017年11月份开始,高女士与青岛中银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一直在该公司工作,担任产融事业部经理一职。2019年11月,双方续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6000元。

据高女士介绍,2020年5月份,她休完产假,向领导提出到公司继续上班,可被对方以“效益不好”为由拒绝。此后一段时间,高女士多次表达希望上班的诉求,公司方面却要求其无限期待岗,而且不签订任何待岗协议。“公司还用变更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等方式,想逼迫我在哺乳期主动离职。”

值得一提的是,从2020年5月至今年2月高女士提起劳动仲裁,在这9个月的时间里,青岛中银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再给高女士发放过工资。“一共欠我54000元。”

就目前的情况,高女士提出诉求,希望公司能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及和工作期间的所有防暑降温费。2月份,上述诉求在遭到对方拒绝后,高女士向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想通过该办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银国投控股集团称会按照仲裁结果执行

在仲裁过程中,青岛中银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公司不存在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因公司停工停产,高女士在此期间的工资应按照最低工资70%发放。而高女士主张的防暑降温费已过仲裁时效,不应予以支持。

“仲裁结果已经出来了,裁决公司支付我待岗工资13752元,可公司依旧不执行。”高女士告诉信网。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根据高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信网联系到了青岛中银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据其介绍,前期公司因为给人做担保出现了问题,导致运营困难。在出现这一情况后,曾跟高女士商量过解决办法,但是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高女士就提出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此事。“我们寻思走仲裁就走仲裁吧,看最终结果就行。”

对于为何2020年5月份之后,再也没有给高女士发过工资,该负责人称自己不清楚具体情况。“我因为生病住院了,没有去上班,也不知道劳动仲裁最后怎么判的。”

该负责人表示,等近期回到公司后,会查看一下劳动仲裁结果,并按照最终结果来执行。“到时候该给她多少就支付了,不会拖着。”

劳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待岗工资

针对上述情况,信网获悉,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今年6月10日依法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认为,高女士主张用人单位辞退自己,可高女士提供的聊天截图中未体现公司辞退的内容,且用人单位提交的社保证明显示,一直在为员工交着保险,所以高女士主张的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

根据《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协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对于高女士要求支付工资的仲裁请求,予以部分支持。

而防暑降温费,按照相关规定,已超过仲裁时效,不予支持。

综合上述情况,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青岛中银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高女士待岗期间工资13752元。驳回其他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