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永全被开除党籍

2021-09-01 13:43 烟台纪检监察微信公号阅读 (65303) 扫描到手机

日前,烟台市纪委监委对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永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永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退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永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永全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相应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