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2.2亿元!专为电诈分子“洗钱”,这个9人团伙在青岛被抓

2021-09-05 11:5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3020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自3月份以来,这个团伙干起了为境外赌博网站代收代付转移资金的勾当,为电诈分子“洗钱”流水达2.2亿元。近日,青岛黄岛警方经过近50天持续侦查,刑侦、网警、派出所多警种联手形成打击合力,民警从最初一个嫌疑手机号入手,锁定电信诈骗窝点,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为“净网行动2021”增添新战果。

一个可疑电话号码

“不许动!我们是警察!”民警猛然冲进房间,在青岛市李沧区一家宾馆内,正在摆弄着几部手机和十几张银行卡的史某东(男,47岁,黑龙江人)惊骇变色,瘫坐在了地上。8月27日下午,随着史某东的落网,涉案主要成员也全部被抓获。

“最初的线索只有一个手机号!但最终我们打掉了一个团伙!”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翔谈及这起案件的来源,回忆曲折的侦查过程,十分感慨。

2021年7月1日,青岛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推送了一条线索,一个132开头的手机号涉嫌与“跑分”平台有关联,要求黄岛公安分局开展工作。接到任务后,刘翔组织警力进行初查研判,手机号持有人史某东进入民警视线。办案民警围绕史某东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一张银行卡较为可疑。在青岛市公安局统一指挥调度下,黄岛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从刑侦、网警及泊里派出所调精干力量,全面展开侦查。

办案人员通过侦查发现,史某东除与陈某灵资金来往频繁外,与杨某宏、叶某博等人也有密切关联,而杨某宏、陈某灵、叶某博等多名男青年疑似居住在星光岛。为防止打草惊蛇,并充分掌握相关证据,专案组决定在确保掌控主要嫌疑人员动向的同时,长期经营该案。

一次秘密街头交易

星光岛是一个半岛,岛上除了几个居民小区外,还有多家星级酒店,与外界的通道只有两座桥。平时进出星光岛的人员、车辆以外地来的游客居多,嫌疑人选择在星光岛上落脚,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他们都是外地人,涉及到福建、贵州、山西等多个省份,不知道的人会认为他们是普通的游客。”办案人员说。

专案民警在秘密侦查中发现,陈某灵、叶某博等人外出时经常骑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外出,但他们具体居住地点仍然难以确定。经侦查,民警在将陈某灵等人的落脚点范围缩小到了星光岛三期牡丹园177号楼。

8月3日上午10时许,专案民警发现叶某博骑电动自行车外出。叶某博骑车到了融创公馆A区东侧的滨河西路,在路边与一名体型较胖,穿黑色汗衫和短裤的男青年进行了简短的会面。“当时我们怕惊动他们,驾车从他们旁边划过,在车内拍照取证。非常巧的是,他们接头的地方旁边就有一个天网探头,我们立即联系值班人员通过探头对他们进行监控。”侦查民警说。

民警从车内拍摄的照片

叶某博和黑衣男青年会面期间,黑衣男青年交给叶某博一包东西,然后叶某博迅速返回了星光岛,黑衣男青年则搭乘出租车去往青岛西站。后经侦查,这名黑衣男青年是贩卖银行卡的贾某云。

收网抓捕一波三折

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专案组摸清了陈某灵、杨某宏、叶某博等主要涉案人员的活动情况。8月5日,专案组判断陈某灵等人应该都会从晋江、兰州、石家庄等地返回星光岛,于是部署准备抓捕。

“就在我们准备动手抓捕的时候,结果出现问题了,嫌疑人可能不在牡丹园177号楼了。”侦查民警说。嫌疑人员经常骑的白色电动自行车没有停在牡丹园177号楼下,侦查民警一开始考虑可能是有人骑车出去了,便继续监控。让侦查民警始料不及的是,整整一天时间,嫌疑人都没有出入177号楼。难道嫌疑人已经发现被调查逃走了?侦查民警还是从白色电动自行车入手追查,结果发现叶某博骑电动车进入了隔壁的玫瑰园小区,之后再未出现。

民警立即对玫瑰园小区展开排查,在217号楼大厅内发现了白色电动自行车,他们判断,嫌疑人并没有被惊动,只是窝点转移了。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601室嫌疑很大。专案组分析,如果强行入室抓捕,隐患极大,必须智取。

嫌疑人被抓获

8月17日下午,杨某宏、叶某博、许某文三名嫌疑人一同下楼,他们有说有笑,准备去超市购物。守候的侦查民警一看时机成熟,立即实施抓捕,将杨某宏等三人擒获。随后,民警将正在室内作案的陈某灵等4人查获。民警冲进房间的时候发现,室内有多台电脑,摆满了手机、银行卡以及大量用于电诈活动的设备。经过清点,当场缴获涉案手机33部,各类银行卡146张,电脑6台,查扣涉案资金40余万元。8月18日,民警顺线将卡贩贾某云抓获。8月27日,史某东落网,民警当场在其居住的宾馆房内查获涉案银行卡十余张及多部手机。目前,除一名未成年嫌疑人外,杨某宏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缴获的银行卡

疯狂“跑分”涉案2.2亿

经查,这个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洗钱”的团伙以杨某宏为首,他们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正准备把事儿进一步做大的时候,被黄岛警方一举摧毁。

杨某宏今年28岁,山西人,在组织“洗钱”犯罪活动前,他还从事买卖银行卡犯罪活动。据杨某宏供述,2020年12月,他通过蝙蝠、QQ等社交网站,与福建人陈某灵和贵州人罗某洋取得联系,后来将收购来的40余套银行卡、手机卡、U盾和卡主的身份证照片卖给陈某灵和罗某洋,获利6万余元。

陈某灵和罗某洋是同学,之前他们合伙在贵阳开了一家文身店。据陈某灵供述,2020年11月,他在“蝙蝠”软件里聊天时,发现有收“四件套”的信息,感觉干这个利润很高,就和罗某洋开始一块收卡卖卡。2021年3月,杨某宏、陈某灵和罗某洋都想要赚更多的钱,他们不再满足于买卖银行卡,分别从山西和贵州赶到青岛,合伙出资租房子、买设备,并且招揽工作人员,为境外赌博网站代收代付转移资金,从而赚取佣金,即电诈行业内所称的“跑分”。

嫌疑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杨某宏等人分工明确,他负责收购银行卡;陈某灵负责联系境外赌博网站招揽业务;罗某洋负责日常管理;叶某博负责记账;其他招揽来的许某杰等人为操作员,负责“跑分”。杨某宏等人与卡贩史某东、贾某云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个“洗钱”团伙从3月份开始,全天都进行操作转账,每天涉案流水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总涉案资金达2.2亿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