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启动“政策找人”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

2021-09-07 19:1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115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9月7日,记者从青岛市社保中心获悉,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市社保中心在全市部署开展“政策找人”专项行动,通过“打一个电话、发一条短信、登一次门、发一张政策宣传单、在乡镇(街道)或社区组织一次政策集中宣讲”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宣传活动,把社保政策送到群众身边,引导城乡居民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观念,促进全市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稳步提升。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统一行动,广泛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以“政策找人”的方式,精准对接宣传普及社保政策,引导和促进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人员、已参保但未缴费人员和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人员积极参保缴费,切实维护好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权益。各类未参保缴费及中断参保人员,还可以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社保政策你我他”专题专栏,查阅了解参保相关政策。

在此,市社保中心提醒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在符合参保条件时越早参保,缴费年限越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养老金水平也会越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投保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在本市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失业职工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通过交通银行、农商银行、青岛工商银行、青岛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根据政策,无论是在企业缴纳社保还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均按相同计发办法计算养老金。另外,对于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包括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满60周岁时可以按规定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