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广为名窃取他人信息注册多平台账号倒卖牟利,9人被刑拘

2021-09-17 17:2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0820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鲍福玉 通讯员 李浩然

利用帮助市民注册某电子凭证之机,窃取手机信息注册APP或社交账号,倒卖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近日,平度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这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涉案金额60余万元。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7月份,平度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电诈中心会同白埠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取线索,后在网警大队支持下,研判梳理出一个以孙某、郭某为首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团伙。前不久,在具备抓捕条件后,反电诈中心组织白埠派出所、同和派出所、蓼兰派出所迅速出击,在平度市区贵州路某门头房内将孙某、郭某抓获,后又陆续抓获其他团伙成员。

经审查,该团伙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平度、高密等地小区村庄,假借给市民推广注册某电子凭证之机,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市民手机等个人信息注册京东、微信、淘宝等账号,并将账号倒卖给他人非法获利60余万元。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注册一网络传媒公司,内部分工明确,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统计数据、发放工资,下设四个具体工作队,分别由队长带领到小区、村庄,以合法推广为名从事窃取市民手机信息非法活动。他们将注册的APP或社交账号倒卖后,大多用以电信网络诈骗,给社会治安带来很大隐患。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平度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电诈中心提醒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将个人信息轻易提供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