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聚焦|深圳女子花4150万买房,疑被中介赚250万差价!青岛多年前已推中介行业“自律十条”

2021-10-12 21:0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4062) 扫描到手机

10月12日,一条“花4150万买房被中介吃250万差价”的新闻冲上热搜。

买家夏女士反映称

她在2020年底购买了一套房产

但后续得知

中介给予她的报价高于当时的挂牌价

事件完整视频在此↓

夏女士称

她在2020年12月上旬

联系了中原地产工作人员

告知有购房意愿

  深圳某豪宅小区(视觉中国供图)

夏女士回忆称

经多次协调后

中介工作人员帮她争取到

4150万元的成交价格

并支付33.2万元的中介佣金费用

于2021年1月办理了相关手续

夏女士的购房合同

然而

夏女士称她在2021年搬家后不久

有邻居告诉她购房价格偏高

夏女士表示

她质疑中介人员除了拿中介费外

还暗地里吃差价

  夏女士购买的房产(视频截图)

10月9日

记者联系了与夏女士进行房产交易的

前业主张女士

其回应称该套房产的售卖价格为3900万元

其中产生的佣金差价不知被谁收取

(视觉中国供图)

随后

记者联系了

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回应称

经公司内部调查

除合法佣金以外并未收取夏女士任何费用

(视觉中国供图)

据悉

当时服务夏女士的中介工作人员

目前已从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离职

工作人员称

中介人员只提供沟通、协调等服务

被要求退还佣金的诉求并不成立

还望客户进行理解

(视觉中国供图)

小编检索发现

在二手房交易中

中介利用信息差赚差价的新闻屡见不鲜

2018年5月11日

湖南的陈女士通过某二手房中介公司

购买了罗马假日一套面积为98.8㎡的房子

当时的买价为56.8万元

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

陈女士还需支付中介公司5500元的中介费

若不是偶然接触到原房东

陈女士就该喜笑颜开操办开伙饭了吧

(视觉中国供图)

没想到的是

从原房东高先生口里得知

这套房子的出手价实际上只有45万元

中介公司除了正常的佣金收取

和受委托代理支付的各项手续费

还从中赚取了11万余元的差价

最终,经调解

中介公司答应退还陈女士购房的部分差价

陈女士不再向中介公司支付5500元的中介费

原房东和中介公司配合陈女士进行房产过户

(视觉中国供图)

青岛的房产中介早在2015年

便推出行业自律

公布行业十不准行为

  据报道,2015年初,21世纪不动产、太平洋房屋、惠百家不动产、青岛链家地产、科威国际不动产等岛城5家品牌中介公司联合成立“青岛中介好伙伴”组织,并宣布“真房源”及中介十不准行为准则。

不占用客户资金

不泄露客户信息

不准赚差价

不发布假房源

不准恶意诋毁同行

不欺骗客户

不做私单

不准切单

不恶意挖人

中介机构之间按规定流程借钥匙

(视觉中国供图)

房产中介“吃差价”的几种方式

1、介入交易,直接倒手:

当发现登记售房人同意以一个较低价格出让时,房产中介常会指派一名内部人员与其商谈,砍价,并交付定金订下该房,并在合同中约定一个较长的履行期限。出现有购买该房意向者,该内部人员会作为卖方与其以一个更高的价格进行交易。对于这种交易,购房人在合同售方与产权人不一致时,通过严格核对交易对方身份关系可以及时发现。发现后,以售房人非产权人且无法得到追认为由,可主张合同无效。

2、接受全权委托,抬价销售:

有的卖房人无暇与有购房意向者一一接洽,通常会在房产中介建议下,向其出具手续,委托其全权处理售房事宜。不少房产中介于是就趁机以高于委托人指示的价格与购房人进行交易,从中赚取差价。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房产中介以自己名义与购房人进行交易,则它与委托人之间形成的是行纪法律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如果房产中介以卖房人名义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则它与委托人间形成的是代理关系。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此时房产中介所签订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受。房产中介作为代理人无权将买房人交付的部分房款占为己有。故委托人一旦发现房产中介借从事行纪、代理事务之机,赚取差价,可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房产中介返还差价。

3、保底销售,超过分成:

有的情况下,房产中介与登记售房人约定,当它以某个保底价格卖出该房时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当它以高于保底价格卖出该房时,对超出部分价款与售房人按一定比例分成,通常是五五分成或四六分成。这种约定原则上是可以成立的。其中要明确的是,房产中介所收取费用在性质上属于居间、代理等业务的报酬,它无权与售房人分割售房款。房产中介有义务向委托人客观地提供估价、咨询服务,而售房人确定的保底销售价格通常是据房产中介提供的估价作出的。该价格与实际成交价出入较大时,房产中介收取的中介费可能过高,有失公平。

避免“差价”的几种方式

1、最好是三方见面、透明交易

房屋买卖十分复杂,所以在交易前应与对方有所沟通。在交易时,最好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见面,做到透明交易,就不会吃亏上当了。

2、不见面也要看委托代理合同

如果在无法见面的情况下,也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卖方或买方的委托合同,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这就有利于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另外,应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一系列证明,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若发现合约上某些项目不符时,买、卖方应咨询清楚所有问题才可签下自己的姓名。

3、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

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而对于买方而言,要警惕假房源,有些仅是房托并非真正房主,如果在没有查看相关证件及辩明真假房东之前就交了定金,而中介公司又谎称房子被卖走,到时定金也难退回。

4、不让中介公司代理两方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而是尽量让中介公司仅代理一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委托方的利益。

5、多方了解信息

之所以被吃差价,与买、卖方不了解房子的信息也不无关系,周边房子的价格是多少?房子是否会升值?只要了解了这些,就可以大致估出房子的价格。这样,才不会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或以较高的价格购买,没有了被吃差价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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