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电信诈骗必严惩!五名嫌疑人莱西被擒

2021-10-13 17:4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053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鲍福玉 通讯员 宋学友 薛钰霖

近日,莱西警方根据线索,成功将一个隐匿于居民小区的犯罪窝点打掉,将5名外地租住在此的嫌疑人全部抓获,成功切断了一条为电信网络诈骗转移资金的犯罪链条。

2021年9月,莱西市公安局水集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时获悉,在某小区一出租房屋中,有多名男子在一起居住,平时很少出门,形迹有些可疑。

对此,水集派出所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对此展开详细调查。民警经过一系列工作发现,共有5名外地青年男子共同居住在同一户出租屋内,他们极少外出、行动诡秘、不与人交流,种种迹象表明5人很有可能从事不法行为。后民警设法进入屋内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这5名男子竟然躲藏在屋内,专门为他人流转从事非法活动所获得的资金,民警随即将5人带回进行审查。

后经进一步审查得知,这5名嫌疑男子系张某德(男,26岁,吉林省敦化市人)、张某元(男,22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李某涛(男,26岁,山东省枣庄市人)、王某如(男,23岁,江苏省淮安市人)、裴某(男,26岁,河南省商丘市人),2021年5月份至8月份期间,5人通过网络平台寻找工作,在明知是帮助他人流转非法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先后“应聘”来到莱西市某小区一出租屋,通过网络平台帮助境外犯罪嫌疑人流转资金,以此非法获利。

目前,5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律链接: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警方提醒:

1、广大群众一定要提升个人法律和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办理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及时予以办理注销,不要随意丢弃、买卖。

2.银行卡只限发卡银行批准的持有人本人使用,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将银行卡出租、出借或者出售给他人使用。

3.一旦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出租、出借或者出售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罪名,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