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2021-10-20 09:3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397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周茂平 通讯员 孟圣川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公告显示,山东8个地区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其中,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青岛市胶州市入选。这是胶州市继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后,取得的又一国家级新名片。

据了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衡量一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金字招牌。2018年,胶州市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战略任务,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建设美丽家园的进程中走在全国前列。2020年,胶州市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4月,胶州市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胶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30年)》的研究与编制,并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后予以颁布实施。7月份,胶州市正式申报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统计显示,2020年胶州市空气质量大幅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304天,PM2.5、PM10改善幅度列青岛十区市双第一;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历年考核任务;制定《胶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暨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并发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胶州市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推动生态文明实现新进步,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现代化上合新区,努力成为支撑青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