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常委会解读胶东经济一体化决定 宣布设立“青岛企业家日”

2021-10-22 06:4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75490) 扫描到手机

本报10月21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晓哲 张昌威) 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决定》,解读《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青岛企业家日”的决定》,并答记者问。

推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对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发展海洋经济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努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强劲引擎。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张桂芹说,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发挥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推进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中的优势和功效,有利于固化和确定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协调和执行机制,有利于以法治手段推进胶东经济圈构建合作机制完善、要素流动高效、发展活力强劲、辐射作用显著的区域发展共同体,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和支持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从而提升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共十八条,包含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由第一条和第二条组成,明确了本市推进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推进机制。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有关方面要深刻认识推进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本市会同胶东其他四市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胶东经济圈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发展改革部门为本行政区域推进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主管部门。

第二部分由第三条至第十三条组成,明确了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在规划对接、立法协同、经略海洋、协同创新、产业协同、交通互联、开放合作、市场统一、人才招引、共建共享、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第三部分由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组成,明确本市各国家机关和社会有关方面要共同行动起来,支持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强调本市要会同胶东其他四市围绕共促一体化,争取国家和省在体制创新、政策制定、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争取国家和省改革创新试点在胶东经济圈先行先试。强调人大、政府、两院要各司其职,强调本市有关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支持各方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青岛企业家日”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决定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青岛企业家日’,将企业家的节日法定化、规范化,对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推动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室副主任周兆岗说。

设立“青岛企业家日”,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家的获得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社会氛围,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家的创业动力和创新活力,积极投身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决定》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断创新和深化“青岛企业家日”的内涵。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视察等多种形式监督推动《决定》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