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1-10-22 13:35 中新经纬阅读 (29831) 扫描到手机

  商务部网站22日发布《“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

  展望2035年,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综合竞争优势更加明显,利用外资水平显著提高、质量大幅提升,营商环境国际一流,成为跨国投资主要目的地,打造东亚地区创新和高端制造中心,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

  《规划》提到,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门槛。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推动放宽外商投资法律、运输等行业业务范围、人员资质等要求。稳妥推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领域开放。稳步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放宽优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条件。

  《规划》提到,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减少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领域准入许可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涉及市场准入、投资经营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行政审批。

  《规划》提到,鼓励各地立足比较优势,扩大开放,积极吸收外资。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发挥高端要素集聚、创新资源密集、产业配套完整的优势,引导外资投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加快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扩大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加强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引进一批符合当地资源禀赋、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重点外资项目,培育全球重要加工制造基地和利用外资新增长极。引导外资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服务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规划》提到,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放开投资准入,在增值电信等领域加大开放力度。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鼓励跨国公司在海南设立国际总部和区域总部,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产业。引导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合作,提升教育、医疗、现代农业、海洋渔业、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投资合作水平;依托博鳌亚洲论坛等国际交流平台,促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合作。

  《规划》提到,完善外商投资管理法律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不断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和落实外商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果。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进程,及时清理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外商投资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结合外商投资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制定、修订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