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金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1-10-24 08:25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阅读 (82899) 扫描到手机

近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何金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金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金明利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