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李涌同志学习!青岛市委政法委印发最新通知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刘玉凡
10月25日,青岛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开展向李涌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凝聚奋进力量,通过宣传报道、事迹报告、组织宣讲、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充分运用现代媒体,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教育引导全市政法系统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牢牢扛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全力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
李涌,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山东青岛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1986年10月入伍,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9月转业到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05年9月至2017年6月先后在四方大队人民路中队、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工作,2017年6月起到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工作,2021年10月3日凌晨,李涌同志执行国庆安保任务,在辖区高速公路巡查时,对涉嫌酒驾人员依法进行盘查,处置过程中为保护驾驶员人身安全,不幸坠落高速公路立交桥下,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牺牲时任二中队中队长,年仅55岁。
李涌同志从警16年来,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公安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忠诚履职,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李涌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荣获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全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10余次。李涌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干警,是始终心系群众、扎根基层的时代楷模,是建党100周年国庆安保维稳和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是政法队伍在本职岗位上履行使命、践行使命的先锋模范,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
李涌同志牺牲后,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先后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学习宣传好李涌同志的先进事迹。为大力学习、宣传和弘扬李涌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引导全市政法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传承英模精神,弘扬政法正能量,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奋力推进全市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中深入开展向李涌同志学习活动。
学习李涌同志对党忠诚、坚守信念的政治品格
“无悔从警路,一生公安人。”李涌同志始终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全身心投入到挚爱的公安事业,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的无限忠诚。作为一名交通警察,李涌同志毕生工作在道路交通管理的最基层、最前沿,一辈子都在做一件事,那就是不忘初心、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工作中哪里有需要就坚守在哪里,哪里有险情就出现在哪里,在生死关头作出的决定,是他视信仰高于生命的崇高觉悟使然,充分彰显了一名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全市政法系统广大干警要以李涌同志为榜样,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学习李涌同志牢记宗旨、服务人民的赤子情怀
李涌同志把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作为工作信条,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对人民群众饱含深情、无限热忱,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为了服务群众,他用脚步丈量土地,手绘辖区交通地图,详细标注每一处交通风险点和易发事故路段。为了服务群众,下暴雨时,他不顾手指划伤、徒手疏通下水管道,是有名的“排水专家”;道路积水时,他站到积水最深的地方,充当“路标”;下大雪时,他用身躯压在群众车辆上,帮助打滑车辆重新获得附着力。为了服务群众,他先后用坏11份地图帮助群众指路导向,11次不顾安危帮助群众扑灭车辆自燃,33次将载有危重病人的车辆引导护送至医院,100余次帮助解决隔离护栏损坏、群众车辆抛锚等突发情况。为了服务群众,他的警车上常备便民服务箱,第一时间提供创可贴、速效救心丸等急救药品以及铁铲、扳手、灭火器等应急物品。他热血“涌”动、献身公益,坚持20年累计无偿献血近3万毫升,荣获金奖证书。李涌同志常说,“只有把群众放在心里,群众才会把我们记在心里”,他用亲民爱民为民的实际行动和真心付出,走进了人民群众的心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是无愧于人民群众的“好涌哥”“好交警”“好警察”。全市政法系统广大干警要以李涌同志为榜样,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当好服务群众的孺子牛,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切解决群众诉求,真实回应群众期待,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学习李涌同志锐意进取,敬业奉献的责任担当
李涌同志不论是作为一名军人,还是转业后参加公安工作,始终“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部队,他深研军用车辆驾驶技能,累计行车120万公里,连续6年保持事故“零发生”;他坚持因材施教,凡他“调教”的学兵全部成绩合格,成为远近闻名的教学能手。在警队,他热心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引导,线上开通“交警李涌”微博,自费苦学动画制作,实时播报交管服务“小信息”,精心编写交通安全“小知识”,制作宣传教育“小视频”,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6218条,成为拥有3万余名粉丝的交警“大V”。线下积极参与义务宣讲,参加“青岛好司机”公益组织,主动承担交通安全宣传和义务普法宣传,先后400余次到社区、学校、企业等授课,受益群众达14万人。他着力提升道路执法效能,潜精研思、苦心钻研,结合辖区道路通行特点和群众驾驶习惯,首创10种“温馨手势”,极大提升了道路交通通行效率。他带队伍严谨负责,所带领的中队在2019、2020年度考核中连创第一佳绩。全市政法系统广大干警要以李涌同志为榜样,把对政法事业的热爱转化为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和满腔热情,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锐意进取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争创一流的志气,以岗位为平台,苦练本领,扎实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的一流业绩。
学习李涌同志克己奉公、坚守正义的价值追求
李涌同志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职、秉公执法、敢于较真、不怕得罪人,即使被人跟踪、被人威胁,也决不退缩,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他坚持以身作则,无论是执行勤务、巡逻管控、查处酒驾还是疫情防控,都身先士卒、亲力亲为,为同事们当好表率。他坚持规范执法,针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以及监控盲点地区,率先使用DV摄像,加强视频证据取证,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执法公信力。他坚持秉公执法,面对态度蛮横、行为粗暴的群众,敢于较真、不怕得罪人,一切以法律和事实说话。他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者以批评教育为主,耐心细致进行劝导,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警以来,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万余起,执法服务“零投诉”。全市政法系统广大干警要以李涌同志为榜样,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永做纪律严明的执着践行者,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忠实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展示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风貌。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开展向李涌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丰富载体形式,深入宣传发动,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把向李涌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广大干警汲取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扛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担当,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