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暖今冬丨新小区 暖起来!半岛开通“问暖热线” 阳光美镇二期等难题得到解决

2021-10-28 06:3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5640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搬进新房,本来应该是一件开心的事。眼看着冬天临近,有些小区的业主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各小区已经陆续充水试压,已经交房快一年的阳光美镇二期,始终没有供热的确切消息。开发商表示一直在处理。供热企业却说开发商迟迟未交接手续,也没缴纳相关费用,光说解决却没有明确时间表。面临同样问题的还有青特小镇E区的居民。10月27日,记者采访青岛顺安热电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两个小区正在进行交接,今冬可按时供暖。青特小镇E区的居民也收到物业发来的通知,可以领取供暖卡了。

(一)

新小区交房快一年,今冬供暖没着落?

10月20日,家住城阳阳光美镇二期的业主薛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小区去年12月份就交房了,不过搬进去的居民并不多。今年小区居民陆续搬进新家,整个二期加起来七八百户。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周边小区都在陆续充水试压,准备正式供热。他们小区只是在七八月份的时候,物业对于住户进行了统计。之后,就再也没有了供热的消息。

城阳阳光美镇小区供热管道

薛先生询问物业公司,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信息提交给了开发商,由开发商跟供热企业青岛顺安热电进行对接。而青岛顺安热电回复,他们今年有给小区供热的计划。但是,新小区供热需要开发商提交材料并缴纳费用,开发商一直拖延不交,那么供热企业没有办法强制开发商交费从而进行供热。

薛先生说,他们今年刚搬进小区,对象的预产期也在今年冬天。所以,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积极协调,尽快给供热,让小区居民过个暖冬。

随后,记者拨打了小区开发商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跟供热企业进行对接过程中,全力保障今冬供暖。

热企回复:多次催促已协调解决,今冬可正常供暖

随后,记者采访了青岛顺安热电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说,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的规定,新建小区交房需要由开发商提交材料。热企对供热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后才会进行交接。同时,开发商还需要缴纳相关费用,供热企业才能给小区居民进行供热。

关于该小区的供热问题,年初已经提交了供热计划,热企具备给小区供暖的条件。他们也多次联系过小区的开发商。对方均表示会办理,但一直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他们通知开发商,最晚截止到本月25日,但目前还没有人来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人员表示,新小区供热管道、供热设施等都需要进行调试,用户家里也需要进行充水试压,调节完成后才能保障供热效果。如今开发商迟迟未办理,给他们后续的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希望开发商能尽快办理。

10月27日,记者再次联系了青岛顺安热电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表示,目前基本上已经跟开发商达成了一致,具体流程正在办理过程中,今冬可正常供暖。

(二)

业主盼供热,物业、开发商、热企回复都在等

入住新小区面临供热难题的,还有同样是在城阳区购买房屋的孙先生。孙先生在城阳青特小镇E区买了一套新房,今年4月份交房。小区属于精装修,业主陆续都搬进新房。眼看着天气越来越冷,供暖的问题却迟迟没有正式的消息。

孙先生说,他们询问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是材料已经提交,开发商跟供热企业签订了供热合同,目前正在等到流程办完。询问开发商,得到的也是合同已经签完,等待供热企业走完流程。业主又去询问供热企业,热企表示合同已经签完了,但是开发商并没有缴纳配套费用。他们也在等待开发商走完流程,才能对小区进行供热。

10月11日,物业给业主单独发了微信通知,接到有关部门通知,青特小镇E区现已签订供暖合同,下一步进展小管家会单线通知,天冷降温,注意添衣,请耐心等待。

孙先生说,询问各方都在等待流程,但是天气越来越冷。而且,他们了解到居民申请供热或者是停热的时间是10月16日,现在已经过了最后期限。而且,周边小区都已经进行充水试压,目前他们没有接到一个正式的文件,给业主说明具体的供热时间。孙先生说,很多业主家中都有老人孩子,如果没用供热,在楼房里就太冷了。

回应:合同已签订,今冬可保障供热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的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回复说,因为是新建小区,所以供热程序比较复杂。目前,小区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供热协议,其他的具体问题正在跟供热企业沟通。在正式供热之前,各项流程以及供热设施都会保障运行,今冬的供热不会有问题。

青岛顺安热电的工作人员回复说,供热企业跟该小区开发商已经合作多年,之前交付的房屋,都是按时交接并缴纳了相关费用。目前,关于E区的业主,热企跟开发商之间正在对接,今冬可按时供暖,请业主放心。

进展:27日居民已领到供暖卡

10月27日,小区居民孙先生告诉记者,物业上午发来通知,经过多方努力,小区居民可以领取供暖卡了,业主可到物业服务处进行办理今冬供暖事宜。孙先生说,眼看着冬天越来越近,迟迟没能确定供暖的消息,居民都非常着急。非常感谢媒体的关注,小区的供暖问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居民终于可以安心过冬。

多个小区居民投诉,新小区供热卡在哪?

眼看着距离正式供热的时间越来越近,有多个新入住小区的居民都在为供热发愁。

在城阳鑫江合院三期买了新房的业主,也面临着同样的供热难题。负责该小区供热的青岛顺安热电公司回复表示,开发商年初已经报了供热计划,双方正在推进过程中,今冬供暖是没有问题的。

然而,有些小区的业主,开发商遭遇了资金困难,如果交上费用保障今冬供暖,就成了难题。

此前,多位红星天铂小区二期的居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称,小区今年6月份就已经陆续开始交房了。当时买的都是精装房,业主已经陆续搬进新家居住。但是小区的供热却迟迟没有动静。他们遇到的问题也都类似,申请环节都卡在了开发商缴纳配套费这一关上。供热企业没收到钱,供热设施也没验收,小区居民就没办法供热。西海岸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因为资金困难,尚未缴纳相关费用,为此他们也约谈了开发商,全力保障居民的供暖难题。

恒大暴雷, 在城阳恒大御澜国际三期买了房子的业主们也受到波及。部分楼层已经完工,精装房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很多业主考虑到开发商的现状,还是选择了收房,有问题自己进行装修。

但是供热需要开发商递交材料并且缴纳相关费用,供暖遇到了拦路虎。考虑到恒大目前没有资金能力解决,许多业主已经入住的现状。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已经协调顺安热电先给小区进行供热。

除此之外,崂山区海尔路83号鼎府小区的业主巩先生也担心今冬供暖的事情,物业只说提交了材料,但是能否准时供热,也没有确切消息,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24条规定,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保障供热,在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供热期限开始两个月前,到供热单位办理供热手续。开发建设单位采取其他措施满足入住用户采暖要求并协商一致的单元或者可以独立控制的分区,可以申请暂停供热。暂停供热期间不计入保修期。

新建住宅供热的,居民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用热开户并承担热费。尚未售出和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新建住宅,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供热手续时,一次性预交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热费。供热单位应当与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用热量结算热费。

新建住宅供热设施保修期满后,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热。

正式供暖临近 这些问题要注意

那么在正式供暖前,市民需要注意什么?如何科学避免水淹或减少水淹损失?采暖期供热温度的标准是什么?本报记者梳理了往年供热常遇到的难题,供市民参考。同时本报也开通“问暖热线”搭建市民与热企之间的“桥梁”,市民如果遇到供暖问题,欢迎拨打96663反映。

充水试压家中要留人 跑冒滴漏损失大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青岛供热时间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正式供热开始前需要提前5天进行试供热。

目前,供热企业已经陆续开始进行充水试压的工作。在充水试压以及供热初期,最容易发生管道漏水导致家中被泡的情况。在充水试压期间,用户家中应留人,要注意暖气片、暖气管道接口处和暖气管道阀门处是否有由于老化、松动等原因导致的漏水现象。发现问题请拨打各热企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会及时入户查看,并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用户平时也应注意对自有产权的设施检查和维护,留心观察暖气片接口、阀门等处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特别要注意保护好暖气片跑风,勿刮、碰、悬挂重物,以免发生漏水事故。若因用户检查维护不到位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设施产权人负责。

试供热初期,管网系统中可能存在积汽,有可能会造成暖气不热。因此,如果在试供热初期遇到暖气不热的情况,不妨先观察1-2天,如果暖气已有热感,就说明家中供热设施运行正常。供热单位会随着室外气温的降低,逐步提高供水温度,确保在11月16日零时正式供热时,使用户室内温度达标。

采暖设施的产权是如何划分的?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从热源(厂、站)起,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至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含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单位承担。单位用户规划红线以内、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内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

本条例施行前建设的住宅,其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至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的供热设施,凡业主大会决定移交给供热单位的,供热单位应当接收。

温度不达标退费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被测房间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1)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2)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3)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如何科学规范进行测温?

《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供用热双方均可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定,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计量技术机构从事供热温度测量的活动进行监督。

关于室内供热设施如何规定?

《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下列行为:(1)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等;(2)擅自扩大用热、改变用热性质;(3)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蒸汽和热水;(4)其他危害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用户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当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

造成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原因有哪些?

据供热工作人员介绍,供热季开始后温度不达标,主要是以下这些原因:(1)墙体保温效果差,造成热量散发;(2)装修或其他物品遮挡暖气片,阻碍空气对流,从而降低暖气散热效果;(3)不科学的安装或改造供热设施,引起热水循环不畅或流量失衡造成的暖气不热;(4)新建小区入住率和暖气开通比例较低,使得用热户热量散失较多。(5)散热器过小,达不到设计标准。(6)改变原房屋结构,例如将房间与阳台之间的隔断拆除,导致原供热设施不能满足面积增加后的供热负荷需求,造成室温降低。(7)有的房屋与阁楼联通,阁楼未安暖气片,下层房间的热量散发到阁楼,也会造成供热效果降低。(8)供热系统内积气、堵塞造成的热水循环不畅,也会影响供热效果。

遇到供暖问题请拨打96663

随着供热季的到来,家中暖气的凉热成为居民关心的事情。如果市民遇到新交房小区供热遇难题或者家里温度年年不达标、供热管道破裂等等问题,都可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96663进行反映,本报将会协调相关热企以及政府部门,为居民解决今冬的供热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