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区|职校生能考事业编 职教春天来了?

2021-11-06 08:1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16164) 扫描到手机

人社部近日发布通知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有专家认为,这对整个社会今后的教育观念、用人观念都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导向意义;但也有网友指出,希望通知后续能真正落地贯彻,破除社会上对职业教育的歧视。不然,若总是口头强调职业教育重要,而职校学生却在最重要的求职就业问题上被迎头堵截,就难言“职业教育的春天到了”。

消除学历歧视,既要有“明法”也要除“暗礁”

特约评论员 宋守山

近期关于就业歧视的纠偏性动作越来越多,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从针对“第一学历”的问题,到事业单位招聘中的“职业院校”问题,这被很多人乐观地解读为消除学历歧视又进了一步。

这样的解读当然没错,但如果单纯如此理解,就失去了这一文件的意义。因为事业单位招聘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这一问题,从法理上来说本该如此。我国《劳动法》早就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更何况职业教育也处于国民教育序列,招聘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合理合法。并且在具体实践中,很多地方的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专科及高职类院校也被纳入招聘范围。

现在之所以发出这一通知,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无论在明或者在暗,还是存在学历教育的歧视问题。有些招聘规定之细化让人惊叹,拿身边的例子,我编辑出版专业的毕业生,如果去应聘新闻传播类岗位,很多时候通过初审都非常艰难,对方的解释是“专业不对口”。但编辑出版实际上是新闻传播的一个分类,可没多少人听这种解释。更何况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名校与普通高校……个中差别林林总总,堂而皇之。

事实上,除了这些明确的规定之外,还有一些“暗礁”。如果从应付通知来说,找一个理由刷掉一个毕业生,是十分容易的。这种就业暗礁的存在,让消除学历歧视任重道远。关键在于如何落实这一规定,否则还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要强化用人单位的产出对比,要让用人单位清楚,所需求的是一种能力,而不是一纸证明。这也是为什么人社部通知只涉及“事业单位”,而没有强调企业单位的原因。并不是说学历歧视只存在于事业单位中,而是因为企业更追求产出,对他们来说学历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员工的能力,招来的员工能不能胜任工作、创造价值才是最为主要的。事业单位虽然是为公共服务的,但也是要讲究社会效益的,强化对这些单位的考核,也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扭转用人观念,树立有能者居之的人才意识。

当然,这并非说名校毕业生能力不够,而是说要有一个公开、公平竞争的环境,在同样的平台上共同努力。因为,为人才评价消除暗礁,也是在为社会的发展扫清障碍。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

从源头“双减”,首当破除“唯学历”

特约评论员 熊丙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通知提出,“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这不仅是为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营造公平的环境,更是推进破除用人中的“唯学历”“唯名校”导向。

破除“唯学历”的重要性已毋庸赘言,而从现实看,破除“唯学历”更像是价值理念倡导,而非刚性约束。此次人社部提出“不得”提出院校限制条件,对破除“唯学历”论,就有了刚性约束的意味,落实这一刚性约束,就必须切实建立问责机制,追究在招聘中依旧或明或暗提出院校限制、进行学历歧视的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事业单位招聘人才,进行学历歧视,有明目张胆的,也有隐形潜规则的。明目张胆,就是在招聘广告中直接提出学历要求、毕业院校要求;隐形潜规则,则是不公开提出限制要求,但却按学历标准选人。落实刚性约束,首先应该对公然在招聘广告中提出院校限制,优待某校毕业生的事业单位进行查处,如果这类招聘都不查处,所谓的“不得”就只停留在文件,没人当回事。其次,应该开设举报平台,发动求职者举报,根据求职者提供的线索展开调查,此前,一直有求职者举报,但有关部门却视而不见,甚至负责监管的有关部门自己在招聘用人时也“唯学历”“唯名校”论。

我国正在推进“双减”,可以十分明确地说,破除“唯学历”“唯名校”,是比监管校外学科培训机构更艰巨的任务,如果不能有效破除用人中的学历歧视,推进社会从学历社会转向能力社会,就不能消除家长的中职恐慌以及社会的教育焦虑。事业单位的选人用人标准和门槛开始改变,将技能水平、专业素质作为依据。国家的导向很明显,就是从源头上执行“双减”。为此,必须拿出比监管培训机构更大的力度,来扭转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的“唯学历”“唯名校”问题,形成新的教育发展观和人才观。

当然,对于破除“唯学历”“唯名校”也有人担心,不用学历标准选人,就由领导说了算,会滋生更严重的“关系就业”“父辈就业”等就业腐败问题。这就需要推进事业单位的治理改革,尤其是解决人才管理和评价的“官本位”问题,要建立现代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制度,对人才进行专业管理与评价。

(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职业教育需跟得上政策的善待

特约评论员 李光全

人才评价破“四唯”是多年来倡导的老话题。破“四唯”为什么这么难?关键是观念转变难。没了学历、资历,靠什么证明是人才对有些单位、有些人有点难,毕竟换了新的标准不适应,需要过程、需要时间。其实这些都不是问题,观念一转天地宽,改变了旧的标准,自然会有新的更好的标准。人社部近日发布通知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不拘一格降人才”,这是一个好的信号,也是一种好的趋势。

我们都明白,毕业院校、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并不代表学习过程的质量和真实的能力。但反映到现实中,为什么学生和家长对于职业教育常有躲避心态,为什么家长和学生对中考、高考的焦虑感特别强?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职业后续认知上的偏差和岀口就业的偏差。德国的职业教育为什么发达,职业教育为什么能受到家长和学生的欢迎?重要原因就在于就业上不存在认知上的偏差,能够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科学的能力评价。

此外,从目前的职业教育现状来看,职业学校的教育管理水平、师资队伍、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确实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如何让职业教育跟得上政策善待,跟得上社会期待,跟得上时代前进的节拍,恐怕还需要相关从业者、主管部门下大力气。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要让全社会形成共识:大家选择职校不是出于无奈,而是一种主动作为。

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社部的通知提出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可以说为职校毕业生带来了福音,也对整个社会今后的教育观念、用人观念具有导向意义。

人才是不是千里马,不能只看学习的过往和出身,要以赛马来看其能力、观其潜力,让千里马在奔跑中展现价值、凸现优势。转变观念必须从破除歧视开始,转变观念必须从现在做起,转变观念必须从细节做起。人社部的通知开了个好头,希望在后续执行中切实转变观念、更新标准、抓好落实。

(作者为青岛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副主任、山东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分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