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大队长于文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2021-11-08 14:0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212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11月8日,记者从青岛市纪委监委获悉,近日,青岛市城阳区纪委监委对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大队长于文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文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跑官要官、违规谋求职务晋升,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于文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城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城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于文海开除党籍处分;青岛市公安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城阳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