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展11月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检查 下发责改文书34份

2021-11-10 14:1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881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孔小蓉 王玉明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行为,根据《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市城市管理局于11月9日在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行动。本次行动抽取部分首批推行垃圾分类有效覆盖的公共机构、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和居民小区,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置、宣传氛围营造、投放实效等方面展开现场检查。此次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近200人,检查点位260余个,发现问题30余个,下发责改文书34份,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

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崂山区垃圾分类办公室,组织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到青岛大学校区、恒基新天地小区和鲁邦悦海豪庭小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执法人员在青岛大学办公楼、教学楼等区域,发现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未按规定设置、未设置“三栏”配套设施(宣传栏、公示栏、指示栏)等问题;在恒基新天地与鲁邦悦海豪庭小区检查发现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基本符合规定,但存在管理精细化不足、“三栏”信息不准确、分类指导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联合执法人员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责改文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针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实施处罚。执法检查的同时,联合执法人员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发放《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单页、分类投放指南等宣传材料,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公共机构、宾馆酒店等联合执法检查力度,重点督促党政机关和窗口单位在垃圾分类工作上提档升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同时,加强垃圾分类普法宣传,着力营造垃圾分类全城全民全力参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