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拟新增21家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
2021-11-1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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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诸城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的公示,全文如下:
根据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查申报材料、实地评估和综合评审,现将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
二、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公示对象在硬件设施、医疗服务、药品经营、诚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单位:诸城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地址: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邮编262200)
监督电话:0536-6173218
附:2021年第四季度拟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