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即墨一当事人被处罚

2021-11-23 11:24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53623)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1月23日讯 近日,即墨潮海执法中队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在即墨区潮海街道办事处古城西门北侧有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人行道上有三四名工人在挖掘施工,同时还有一辆小型挖机在作业,挖掘出的土方及碎砖块随意堆放在人行道上,且未设置施工围挡,也未摆放锥筒等安全提示标识,严重影响了行人安全通行。潮海执法中队执法人员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有关条例,立即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

为尽快消除影响,方便市民出行,执法队员当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当事人黄某为附近门头商户,为装修自家门头,修理下水道,所以在此施工,且其无法提供挖掘城市道路相关审批手续,涉嫌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告知其擅自挖掘路面将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告知其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行为轻微,挖掘面积不足五平方米,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黄某作出责令整改和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据潮海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会损坏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给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带来不便,而且还会造成扬尘污染,影响市容环境。对此,执法中队将持续开展巡查管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大限度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下一步,执法中队将继续采取事前告知、事中监管、事后惩戒,以及加大与职能部门联动等综合措施,全面加强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的执法管理,为畅通城市道路、保障居民出行打好基础。同时,城管部门也提醒各单位或个人,在挖掘城市道路之前,一定要咨询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好审批手续后方可按要求施工,并及时恢复路面,以免给市民和车辆通行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