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莘县莘县一品香食品有限公司被停业整顿

2021-12-02 11:29 齐鲁晚报阅读 (95605) 扫描到手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为从源头抓好莘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放心消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要求,各类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莘县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县指挥部工作要求,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八不”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近期,个别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八不”行为受到了停业整顿处罚,现予以公开曝光。

11月15日,莘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莘县一品香食品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俄罗期产“冷冻鸡翅尖”未取得山东境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具的《出仓证明》。莘县市场监管局当即查封该货物,给予企业停业整顿7天并曝光的处罚。同时,由卫生健康部门联系核酸检测机构对进口冷链食品直接接触者、厂区环境和产品进行核酸检测,责令企业对冷库、厂区进行全面消毒。经县核酸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环境和食品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县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相关人员作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并将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按照上级的要求,莘县市场监管局将该公司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了曝光。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对于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及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