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 暨“送头盔 护安全”活动启动仪式

2021-12-02 16:5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072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冯希军

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持续深化文明交通活动,推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同时传承李涌烈士的英雄精神,号召广大市民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文明出行的宣传者、遵守交通的践行者。上午10时,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在隐珠街道双珠路社区文化广场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暨“送头盔 护安全”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了以“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主题活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努力形成“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的社会氛围。

启动仪式由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宋善鹏主持,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杰录致辞并宣布:2021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暨“送头盔 护安全”活动启动,执勤交警方队、交运集团司机方队、滴滴代驾司机方队、头盔赞助企业方队及市民代表方队等100余人依次发出了倡议和承诺。在活动现场,黄岛公安交警通过摆放交通事故案例展板、播放主题教育系列短视频、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市民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市民纷纷踊跃参与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答题、电动自行车免费挂牌送头盔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一定要戴好头盔,既安全又保暖”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杰录将一顶崭新的头盔送到正在挂牌的市民手中并叮嘱道。这名市民接过安全头盔后,表达了谢意,承诺今后骑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佩戴好安全头盔。张杰录向记者表示,黄岛公安分局将以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宣传教育平台的搭建,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迅速构建“开车能听到、走路能看到、骑车能注意到”的立体宣传浓厚氛围,最终依靠组织的力量、大家的力量推动全社会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交通文明社会,为青岛西海岸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宋善鹏介绍,此次活动,还同时在大珠山中路与双珠路、珠山南路与世纪大道、凤凰山路与东岳中路3处路口部署警力,劝阻骑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的市民,现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免费发放头盔,希望这一活动能够带动市民积极佩戴,为安全出行提供一份保障。

记者现场看到,执勤交警拦下一些未佩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后,首先移到路边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讲解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让他们认识到自觉佩戴头盔是对自身安全的保护后,才发放免费的头盔,真正做到安全警示的作用。

据了解,此次由爱心企业赞助的头盔约2000个,黄岛公安交警上路口免费发放活动将持续一周。同时,结合交通安全“七进”宣传,将实施“贴近群众——开展一次主题集中宣传活动”、“警企联动——开展一次到路口“送头盔 守安全”活动”、“走进警营——开展一期警营开放日活动”、“校园说法——安排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护航企业——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培训”、“金盾社区——组织一次送安全进社区活动”的“六个一”活动,多方面多角度多形式的到村庄(社区)、学校、重点运输企业、建筑工地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