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首领等四项户籍业务开启“全省通办”

2021-12-06 17:35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4485)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2月6日讯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月26日起,山东省公安机关推出了居民身份证首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户籍类证明出具和新生儿落户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政策。

据了解,居民身份证首领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受理范围为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出具户籍类证明受理范围为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和曾经在省内登记过常住户口的居民,新生儿落户受理范围为随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母(父)亲登记家庭户口的国内出生新生儿。受理地点包括全省范围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

“全省通办”政策实施当天上午,黄岛公安分局胶南派出所接到群众孙先生来电咨询,称其一家人的户口都在聊城市阳谷县,现在黄岛区工作居住,女儿刚满16周岁,想办理身份证,但回一趟老家非常麻烦,希望可以在胶南派出所就近办理。户籍民警了解到孙先生还不知晓新政策,于是立即告诉他当天就可以跨所办理了。

得知这一好消息后,孙先生立即带着女儿赶往胶南派出所。“‘全省通办’的举措真好,不用为了办身份证专门往老家跑啦!”孙先生开心地说。拍照、上传、审核,仅仅几分钟的时间,孙先生女儿的身份证业务就办理妥当。

当天,开发区公安分局辛安派出所也迎来第一个申报出生落户的“全省通办用户”。张先生的妻子于11月15日生育一女,户籍地在泰安市宁阳县,得知现在可以异地申报出生落户后非常高兴,一大早便来到辛安派出所户籍大厅咨询办理流程。辛安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为张先生申报了出生登记,并联系了原籍宁阳县公安局乡饮派出所户籍民警,快速高效地为张先生办理完新生儿落户业务,张先生对新推出的便民服务举措连连称赞。

据隐珠派出所户籍民警介绍,当天所里共受理5笔居民身份证首领跨所业务。在“全省通办”的四项户籍业务中,居民身份证首领需求相对较多,有不少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本地上学,有办证需求。

“目前,我们各派出所已经开始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学校、社区、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知晓新的政策,更好地为群众服务。”黄岛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  王晓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