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内鬼?青岛一男子挪用公司资金11万多,最终……

2021-12-28 09:4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348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栾云海

近日,城阳警方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在夏庄街道辖区一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魏某(男,34岁,青岛人)抓获。在这之前,面对民警的口头传唤和苦口婆心的法律讲解,魏某仍然选择不管不问、租房藏匿,并偷偷和公司联系,妄想着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解决,可法律怎能是儿戏。

2021年11月底,城阳公安分局夏庄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食品公司的报警,在对公司财务进行全年核算时发现,魏某在担任公司一些业务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账上资金多笔,据统计约11万7千余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对魏某进行传唤,但魏某一直未到案,同时也拒不配合警方调查。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发现自案发后魏某就离家出走,并藏匿了起来。民警几经周折,终于发现魏某可能藏匿的其中一处暂住处。经一番缜密部署之后,12月19日下午,蹲点守候的民警成功将魏某抓获。

经讯问,嫌疑人魏某对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满足个人消费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交待,自2020年4月起,因需要给公司交电费,而电费资金都是直接打到经手人魏某的个人账户上,于是便起了“歪心思”。挪用点去旅游、给朋友买礼物,用于其他小投资,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窟窿越来越大。

目前,魏某已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城阳警依法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友情提示:广大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在企业在招聘员工入职前,尤其是那些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岗位的员工,一定要在上岗前进行严格的业务、法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察培训;上岗后严格监督管理、防微杜渐,以便有效减少和避免类似违法犯罪的发生。同时奉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脚踏实地的发家致富,而不是总想着不劳而获,贪欲面前莫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