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聚焦丨青岛市启动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 八大攻坚点敲定

2021-12-29 23:1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8300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晓哲

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大举措,是造福全市人民的重大民生工程。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决定》,以进一步依法推动和保障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顺利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室副主任陈滨对《决定》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三年攻坚行动”是未来三年本市城市建设发展的战略重点和重大任务,包括历史城区保护更新、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市政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地铁建设及地铁沿线开发建设、停车设施建设、公园城市建设等八大领域攻坚任务,将实施一批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片区的城市更新改造。实施好“三年攻坚行动”,将显著改善城市宜居水平,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让城市更美好,让广大市民生活更美好。

《决定》提出,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营造奋力攻坚的社会氛围,注重从政治上把握,明确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全市上下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三年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坚持新发展理念,高质量组织实施“三年攻坚行动”,注重组织实施,加强顶层设计,高效统筹协调,搭建实施平台,强化资金筹措,打造精品工程,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三年攻坚行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三年攻坚行动”造福全市人民,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瞄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三年攻坚行动”更加广泛惠及人民。要坚持依法推进,坚决打赢“三年攻坚行动”这场硬仗,注重法治保障,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把“三年攻坚行动”纳入全过程监督计划,用法治力量推动“三年攻坚行动”的落地落实,号召全市人民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为打赢“三年攻坚行动”这场硬仗贡献力量。

“本次常委会会议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整理各位委员的意见建议,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审议意见和《关于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决定》,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陈滨表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三年攻坚行动”依法开展监督,把“三年攻坚行动”纳入全过程监督计划,强化重点监督、跟踪监督、协同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用法治力量推动“ 三年攻坚行动”的落地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

12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这也是胶东经济圈首个协同立法项目,提出了青岛与胶东经济圈其他兄弟城市之间如何在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上共同努力。

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海洋牧场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海洋牧场的发展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协同管理的原则。

作为胶东经济圈首个协同立法项目,条例明确了本市与胶东经济圈其他设区的市协同推进四方面的海洋牧场管理工作,包括编制海洋牧场规划时相互衔接;建立海洋牧场管理信息沟通和重大时间通报制度,实现海洋牧场管理信息共享;建立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其他协商确定的合作事项。

本市会同胶东经济圈其他设区的市,加强海洋牧场及相关产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研团队和人才,合力打造高能级海洋牧场科创平台,联合推动海洋牧场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海洋牧场及相关产业创新能力。

建设海洋牧场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环境影响的,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进行会商,经会商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该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海洋牧场需要配套建设岸基设施、休闲经营码头、游客服务中心等功能设施的,市、相关区(市)人们政府应当依法对海洋牧场配套设施用地给予支持。

条例指出,海洋牧场的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申请继续使用海域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向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申请续期。除根据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需要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外,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批准续期。因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需要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应当根据海域使用权人已使用的年限和海域的实际情况等给予相应的补偿。

海洋牧场的经营管理被作为此次立法的重点,对海洋牧场平台运营中的行为、从事休闲经营活动的规范等予以规定,并指出海洋牧场平台应当根据气象、海况等情况开展运营。当气象、海况达到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蓝色以上预警的、能见度低于一千米的或浪涌达到大浪级别的条件之一时,禁止临时登乘人员登乘海洋牧场平台。

专题询问青岛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12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本市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鲁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播放了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题片。随后,高愈琛、吴海川、李成基、隋金凤等9位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分别就本市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副市长耿涛到会参加应询并作表态发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王鲁明认真听取双方问答,并不时插话。他说,近年来,本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但从今年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情况看,本市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此次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紧扣本市实际,直指短板弱项;应询的同志直面问题,不遮掩、不回避,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充分体现出市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力度。

王鲁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我加压、担当作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从根本上解决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台账,压紧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城市雨污混流、黑臭水体“两个清零”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加大跟踪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有效执行,在全社会凝聚共识,齐心协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绿水青山。

列席会议的省、市人大代表纷纷表示,要积极履职尽责,推动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生态环保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董和平说,此次专题询问内容实、形式好,直面群众诉求和民生关切,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省人大代表洪静兰表示,要发挥自己在环境科学领域的学术专长,积极参加人大的调研视察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助力做好水和土壤保护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锡君、邹川宁、张大勇、刘圣珍,秘书长华玉松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