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市纪委监委通报9起典型问题

2022-01-01 21:56 大众日报阅读 (67693) 扫描到手机

烟台市

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刘传慕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2013年春节至2019年中秋节期间,刘传慕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购物卡、加油卡,价值共计7.5万元。刘传慕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看守所所长张忠波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14年10月至2019年5月,张忠波多次违规给本单位民警和工作人员发放夜班补贴、春节年货等津补贴和福利,价值共计23万余元。张忠波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安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春节和中秋节前,安涛两次收受其管理和服务企业所送的大米、月饼等节日礼品。安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蓬莱区北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段新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中秋节前,段新城收受其管理和服务企业所送的食用菌礼盒等节日礼品。段新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口市北马镇政府工作人员殷庆卫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9月14日,殷庆卫驾驶北马镇政府公务车辆执行公务期间,私自驾车绕路到市场购买个人用品。殷庆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滨州市

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奉禄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6月15日,孙奉禄受辖区内某公司负责人委托,邀请市中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郑义接受该公司宴请,并请郑义在工作中对该公司予以照顾。2021年9月,孙奉禄、郑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邹平市盐业有限公司经理张继佳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8月至2021年5月,张继佳以邹平市盐业有限公司车辆紧张为由,长期使用某企业及个人名下车辆办理公司业务及个人事务,并违规公款报销车辆费用。2021年6月,张继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阳信县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南希峰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21年8月13日,南希峰违规收受管辖范围内某房地产项目营销合作企业负责人赠送的礼品。2021年11月,南希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无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股股长王洪宝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21年9月18日,王洪宝收受无棣县邮政公司寄递业务部负责人赠送的礼品。2021年10月,王洪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