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评面|网络平台不应成为热点事件的气氛组

2022-01-18 22:0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59507) 扫描到手机

特约评论员 宋守山

1月10日,备受关注的“江秋莲起诉刘暖曦侵犯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做出一审判决。当事双方是否认同这一结果,是否会继续上诉,留待时间验证。

虽然网络世界能否成为“元宇宙”尚无定论。但是,自2016年11月至今,这一事件发展过程中裹挟了大量的网络舆论,甚至有些商业网络平台、个人公号,不惜以撕裂公众情感来收割流量。这使得如何对待网络热点事件,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平衡“人心”“道德”与“法律”,“媒介”“舆论”与“秩序”亦成为我们该关注的话题。

当下,网络不仅成为个体的生活平台,也成为信息的传播平台。一方面,网络世界中信息传播节点的增加加大了信息传播的多元与不可控。另一方面,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也加大了个体对事件的理解难度。这使得个体在突发事件面前莫衷一是、茫然无措,甚至不知道脚该迈向哪一方,最终只能跟着感觉走。于是,只有那些能够迎合自己内心情绪的表达才能有被“点赞”与“转发”的机会,在点击量就是关注度的网络世界中,也就可能拥有更大的生存空间。由此,网络平台在被KPI的倒逼之下,甚至会不顾道德伦理,去贴标签、带节奏,以换取更大的关注度。

网络世界本身是网状的节点化存在,理论上难以有“焦点”的形成,自然也就无所谓“热点事件”。但舆论的形成却来自于关注度的多寡。在对“江歌案”的一些网络传播过程中,固然网民的个体表达与自身素养有关,但事件的发展则与网络平台的信息呈现及推送机制紧密关联。有些时候,网民看到的事件进展以及评论表达,所反映出的未必是网民的真实心态。因为在资本赋权的前提下,在对“江歌案”的阐释过程中,流量、节奏、情绪,都可能会深度影响与左右公众的行为。为了利益的达成,资本不仅会影响到网络舆论的生成,甚至不惜放大情绪,以追求流量。

传统媒体人在报道新闻事件的过程中,往往会秉持“铁肩道义”,而去书写“道德文章”。但是,网络世界未必如此。既然网络已经作为一种“平台”而存在,那么,这些平台也应该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特别是“江歌案”这种不仅关系到“法律与道德”,更关系到公众情绪的“热点事件”,传播过程中更应该主动作为、有所作为、积极作为,以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而不能成为事件传播过程中的气氛组,甚至被流量所收割。平台越大,责任越大,这应该是网络平台的共识。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