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时内,仨酒司机“撞枪口”!其中一人涉嫌无证+醉驾

2022-03-01 22:5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301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伟 尹彦鑫 通讯员 李先平 韩通科

2月28日晚,交警李沧大队在重庆中路、瑞金路路口设岗夜查。在一个小时里,接连查获三起涉嫌酒醉驾的违法行为。

23时38分,驾驶鲁F9L×××小型客车的驾驶人王某某被执勤民警拦下,经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35mg/100ml;3月1日0时10分,在检查点,民警对驾驶鲁QL0×××小型客车的驾驶人杜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试结果为30mg/100ml,两人均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月28日23时54分,驾驶鲁UR2×××的小型客车的驾驶人郑某某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郑某某竟脱口而出“没有”。经核查,民警发现郑某某确实尚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