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田在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2-03-16 17:18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阅读 (39207) 扫描到手机

日前,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原局长)田在谋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田在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田在谋利用担任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政委、总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