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做好疫情防控,个人的规则意识不能缺

2022-03-24 14:05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阅读 (167353) 扫描到手机

□于新悦

近日多个城市通报与疫情相关的违法犯罪案例,引人深思。

3月22日,保定涿州市一男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警方刑事立案侦查。该男子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未按要求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与多人聚集聚餐。3月6日被明确告知其为密切接触者后仍出入公共场所及所在公司。其违法行为最终导致其4名密切接触人员确诊新冠肺炎,多人被医学隔离观察。

日前,深圳市某男子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多次外出,并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和健康码参加聚集活动。在获悉自己核酸检测呈阳性后,谎报行程,隐瞒接触史,不配合流调工作。警方对其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隐瞒行程、接触史、未居家隔离……这些看似是个人行为的举动,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既不把自己的健康当成要事,也不顾及朋友的安全,更不考虑疫情防控大局,上述案例当事人理应付出法律代价。

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不难想象,面对严峻复杂疫情形势,这些当事人我行我素的一个人的任性,给整体防疫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这些案例给人警示:守住法律底线是守住公共安全的红线,违反防疫规定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重要举措。近期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从严从实开展防控工作。而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是防疫“末梢”,既是责任人,也是受益者,谁都无法置身事外。疫情防控环环相扣,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是公民的义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个人的责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心中建立规则意识,对法律心存敬畏,更好遵守相关规定,我们才能更好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