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好声音 | 陈尚委员:落实《湿地保护法》 引导湿地生态产业持续发展

2022-04-15 06:2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292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笑笑 王丽平

湿地的保护作用不言而喻,能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等,湿地保护也成为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四大领域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将于2022年6月1日生效实施,这是我国首部湿地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尚委员对湿地保护领域一直非常关注,他说这部法律对实施完善我国湿地保护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但这部法律出台后,可能不能完全适用青岛现有的陆海复合湿地的状况。青岛现有湿地保护条例需要根据《湿地保护法》要求相应修改。

陈尚建议青岛市制定落实《湿地保护法》的配套制度。首先,建议修订制定《青岛市湿地保护和持续利用条例》。市湿地主管部门把该条例修订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向市司法局、市人大申请纳入立法计划。择优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开展立法论证、湿地管理业务框架设计、条例文本起草等技术工作。建议把湿地的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并重,实现湿地生态健康和经济价值实现协同促进的双赢目标。

“其次,修订制定《青岛市级重要湿地名录》。《湿地保护法》的主要使用对象是《重要湿地名录》。”陈尚说要针对青岛的河、湖、库、塘等淡水湿地、以及滨海盐沼湿地、海岸滩涂湿地等,考虑生态完整性、生态原真性、对鸟类的重要性、对居民的生态福利重要性等指标进行重要性排序,分别列出青岛市《生态重要湿地》《生活重要湿地》两类名录,实行分类分级差别化管理。

最后,陈尚谈到要在上述基础上,开展湿地生态产品交易试点。探索湿地碳汇交易、湿地休闲娱乐服务市场化等价值实现途径,开发居民购买碳汇的微信小程序,构建激励城市居民志愿购买湿地碳汇的长效机制。“推荐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从而引导湿地生态产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