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所高校在山东省试点本科综招,5月1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2022-04-19 20:2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65060)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11所高校在我省试点本科综招,5月1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随着2022年高考时间越来越近,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提上日程。4月19日,省教育厅发布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做好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今年,11所高校在我省开展本科综招,5月1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今年,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11所高校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已经通过我省今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但通过保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被提前录取的考生除外。

根据工作安排,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将于5月10日前完成。各试点高校要于2022年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考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综合评价考核时间统一确定为2022年6月12日18:00前。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的综合评价考核,逾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综合评价招生校测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面试)。学校素质测试(面试)工作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鼓励采取线上测试(面试)等方式,减少现场人员聚集和流动。试点高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和高校考核成绩(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试点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