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2022年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2022-04-22 06:52 青岛日报阅读 (141901) 扫描到手机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4月16日在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鲁明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工作回顾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全市上下奋发有为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青岛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青岛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五年来,常委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本届内两次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听取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推进人大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等四个重要文件,全方位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

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67次,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行动践行忠诚,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为一切工作的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坚决执行市委决策部署,从人大职责入手认真抓好落实。

坚持并完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办法,就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290余次,并按照市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2人次。指导监督区(市)、镇顺利完成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认真组织重大项目监督核查等市委交办专项任务246批次,向市委提交监督核查报告179个,推动全市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围绕胶东机场空港通达交通体系建设、15个国家级园区发展情况、历史城区风貌保护、医养结合、山头公园保护整治等内容进行专题调研,共向市委提报调研报告92篇,其中56篇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围绕服务保障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借鉴其他城市办会经验向市委提出建议,作出行政授权决定,为峰会成功举办作出了人大贡献。

(二)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五年来,常委会切实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共制定修订法规16件,修改46件次,废止12件。

着力提高立法质效,制定的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是国内第一部设区的市关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规。在全国率先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为统筹开发和有序利用地下空间提供了法治保障。制定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在全省首次将网约车纳入立法规范。制定的海洋牧场管理条例,是胶东五市,也是我省首部地方协同立法项目。

增强立法针对性,制定、修订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献血法若干规定等法规,推动解决城市治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的湿地保护条例、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从立法上对生态保护实施刚性约束。制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从“源头”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以立法修法巩固改革成果,修订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为强化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了制度化保障。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投资兴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法治环境。同时,围绕“放管服”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法典实施、行政处罚法实施等,组织开展8次法规清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出台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法规清理等5项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立法论证、咨询、评估、审议、协商机制,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改进法规起草方式,通过委托起草、联合起草等,拓宽起草渠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增设市级联系点10个,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黄岛区设立我省首个“国字号”联系点。建立胶东五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工作机制。

(三)始终围绕中心大局,监督工作实效明显增强

五年来,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听取审议报告109项,组织执法检查24次,开展专题询问9次、满意度测评7次,进行视察调研140次。

对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文旅融合、招才引智、计划预算、“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等进行监督,在全省率先对“四新”经济开展监督,推动出台轻资产类“四新”经济项目评价办法等9项举措,积极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审议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报告。聚焦海洋强市,对海洋环境保护修复、胶州湾保护管理、海上交通安全等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关于“蓝色粮仓”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出台支持渔业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措施。对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仲裁事业发展,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督办议案等方式持续监督,市政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率先推出20项“无感审批”事项,出台46条创新突破政策,为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对群众高度关注的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双减”政策等热点问题进行监督;听取审议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的报告,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优化布局;持续跟踪督办落实相关代表建议,推动建成澳门路小学。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和重点医疗项目建设、精神卫生法实施等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促成医保部门实施“琴岛e保”,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出台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意见。围绕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历史城区保护利用、交通建设等情况,不断强化刚性监督,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闲置土地、物业管理等问题,打造“联合调研—听取报告—专题询问—跟踪问效—满意度测评”的“闭环式全链条”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创新了人大监督工作方式。首次对市政府年度市办实事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残疾人保障、食品安全、体育和全民健身、民族侨务外事等工作,促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实现全市预算联网监督,完善预算审查监督体系。实施预算绩效目标和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提交人代会和常委会审查制度。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推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先后听取审议全市国有企业、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推动国有资产优化布局、提高运营效益,两次在全国人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部署,实现政府债务管理常态化监督,对11批次、1684亿元政府债务限额分配使用情况开展审查,助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连续三年对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一线单位及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转送有关方面及时处置。对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等十多项工作开展监督,连续三年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进行专题调研,助推我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完成。每年审议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对自然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对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组织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坚决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落实落地。

每年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关于“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报告,对行政诉讼法进行执法检查,首次听取审议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134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开展专项监督,组织代表旁听81起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同步听取审议“公、检、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民事审判、民事执行、公益诉讼、刑事侦查监督等专项报告,对减刑假释、刑罚执行监督、海事海商审判等进行专项调研,每年视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青岛海事法院工作情况。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访4479件(次),全部按期办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四)注重抓大事议大事,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有效开展

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市委重大部署和民生关切,研究出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先后作出决议决定32项。

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监督促进经济工作的经验两次在全国人大财经系统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鼓励企业家创新创造,决定每年的11月1日为“青岛企业家日”,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理解企业家、服务企业家的浓厚氛围。作出关于推动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决定,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就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即墨撤市设区作出决定。每年依法审查批准年度市级财政决算、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相关决议。

围绕市委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部署,作出关于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决定。聚焦群众关注的市区山头公园管护问题,作出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山体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推动对60处山头绿地进行统筹规划和依法整治。围绕加强法院执行工作作出决定,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围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推动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强化代表主体地位,代表依法履职富有成效

五年来,常委会健全代表履职机制,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修订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强化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深化代表建议督办流程再造,综合运用常委会重点督办、专委会归口督办、落实情况通报、落实率和满意度双测评、第三方专家评估、二次交办、量化测评等措施,抓督办、强考核,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实际问题。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507件,代表满意率达到97%。

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制定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履职考核积分管理等配套制度,形成代表工作“1+N”规范化体系。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本级基层代表全覆盖。创新常委会与五级代表专题交流机制,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加强代表履职学习,通过开展五级代表联训、代表大讲堂、专题短训、视频直播等形式,扩大代表培训覆盖面,共开展培训40次,培训代表8000余人次。建设代表联络站点565个,通过选民接待日、群众约访等形式,组织各级代表常态化进站点,察民情、解民忧、惠民生。组织开展“服务上合青岛峰会作表率”“爱青岛·让青岛更美好”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各级代表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东西协作等重点工作中主动担当。持续加大对先进代表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共宣传优秀代表920余人次,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人大代表挺身而出、无私奉献,从投身一线疫情防控到参与基层民生保障,从组织复工复产到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上走在前、作表率,共计捐赠款项及物资价值约2亿元,展现了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的使命担当。

(六)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常委会党组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设立常委会机关党组,持续加强各级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从严从实抓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完善“每月一讲”制度,组织专题讲座26次,持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制定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等制度75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开展纪念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建设青岛人大展馆。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立足自身职能、突出专业优势,围绕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开展了大量调研、检查和视察等工作,在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对外交往职能,开展各种形式对外交往61场,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立法机构间交流,接待15个国家和地区的议会代表团、海外社团组织累计135人次,线上出席国家间议会会议3场。作为出席会议的中方唯一非省级行政区地方立法机构代表,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与俄罗斯、中亚五国视频交流活动;开启常委会与“一带一路”国家使节和上合组织高层交往;深化常委会与圣彼得堡立法大会及新潟市、下关市、比什凯克市等议会常态化交流;通过审议“友好城市”议案和作出授予“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推动青岛“友好城市”遍及25个国家27个城市,获得“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外籍人士达到30位,为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作出了努力。

各位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辛勤努力、积极履职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各区(市)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履职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把人大工作融入到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紧紧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必须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体现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的新方法新机制,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动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同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立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机关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各项工作。

二、今后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我们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正在迈向新的伟大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重大部署,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赋予人大新的使命和更大责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奋斗目标,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和重大举措。新形势、新任务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赋予人大依法履职、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更广阔的实践舞台。

今后五年,是青岛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常委会将同全体人大代表一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落实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十大创新”工作部署,聚焦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个总体目标、两个城市愿景、三个新突破、四个发展导向、六个城市定位、十项重点工作”的目标定位和思路举措,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目标定位,深化常委会自身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人大作为、彰显人大担当,为我市在全省勇当龙头、在全国争先进位、在全球彰显特色,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宏伟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2022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也是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主动作为,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提升,努力开创新时代青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提高立法质效,加强立法引领规范作用

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条例、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修订停车场管理条例、教育督导条例;重点推进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对城市风貌保护条例、智慧城市建设条例、城市更新条例、上合示范区条例、会展业促进条例、民营和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供热条例等立法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围绕全市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完善立法听取民意的平台和载体,巩固强化黄岛区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鼓励公众参与立法,更多倾听来自基层一线的声音。探索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法规调研、论证、审议中的作用。将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对物业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研究改进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推动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

(二)增强监督精准性,更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听取审议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高新区、蓝谷等四个园区发挥功能作用和示范引领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对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胶东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现代海洋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审议水产种业发展情况报告;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执法检查,围绕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扶贫项目与乡村产业振兴衔接等工作开展调研视察。

调研推进历史城区保护传承与利用、高品质保护提升太平山中央公园和浮山森林公园;听取审议旧城旧村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并对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报告,依法推动国土空间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对全市七大优势产业、十大新兴产业、七大未来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的培育推进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审议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情况报告。视察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依法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做好审查批准决算、预算调整方案,深化预算执行联网监督和动态监督,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加强对重要财税政策、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隐形债务等方面的审查监督。

实施“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优化行动”,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不符合营商环境优化和改革要求的,及时修改、废止。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报告并进行视察,实施持续跟踪监督。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营造公正司法、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对2022年上半年及全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实事进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医疗资源布局、民族工作等专项报告,对稳岗就业、爱老助老、老年教育条例贯彻落实、司法行政部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审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对2021年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所提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实施“回头看”跟踪监督,持续开展“青岛环保世纪行”活动。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执法调研。

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开展监督。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督促检查。听取审议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对突发事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同步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专项工作报告;对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法检工作进行视察调研。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转办,做好常委会领导信访包案化解工作。

(三)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确定今年为“人大代表能力素质建设年”,根据新任代表数量较多的实际情况,制订系统培训方案,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年内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全部轮训一遍,夯实代表履职基础。通过履职学习、视察调研、联系群众、审议监督等方式,引导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好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管理,细化履职记录,强化代表的履职意识。

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民办实事、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等六个方面,集中开展“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代表积极参与到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目标任务的推动落实之中。按照“大视野、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方法,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揭榜式调研”,实施各层级人大代表之间的“联动调研”,优秀调研成果通过“直通车”方式及时报送。

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研究制定市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意见、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规范议案建议工作流程。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围绕社区养老、历史城区保护、山头公园整治、停车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等深入调研,提出高质量的议案或重点建议。健全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常态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工作格局,确保代表建议落实率、办结率有更大幅度提高。

健全完善市级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制度,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本级基层代表全覆盖,建立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双月座谈”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更多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立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让代表了解更多全市情况和人大工作,提高履职能力。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开展代表大走访活动,组织代表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反映群众诉求,让党委政府通过代表能经常听到来自基层和群众的声音。

推进代表联络站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统一标准、补齐短板、均衡发展,根据换届后代表变化情况,重新布局一批基层代表联络站点,在全市全部134个镇街建立“代表之家”。持续开展示范代表联络站点创建活动,评选一批星级代表联络站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建设“代表履职通”移动端应用系统,使之成为代表学习平台、履职工作平台、联系群众服务支撑平台,构建“代表在身边,有事您请讲”的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

(四)按照“四个机关”的要求,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精神,努力将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探索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肃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自觉接受市委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

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大力锻造“实干家”干部队伍的意见》,开展好市委部署的“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按照“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要求,从严从实抓好作风能力建设,对照先进找差距,跟上市委工作步伐和节奏,坚决把“严真细实快”的要求落到实处,自我加压、勇挑重担,不尚空谈、务实苦干,用脚步丈量责任,用实干体现担当,不辱使命,有所作为。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治四风,细化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人大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以铁的纪律锻造过硬作风,以过硬作风提升工作水平。强化一线意识、一线姿态、一线干劲,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工作下沉,扎实开展市委部署的“四进四问”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重点培养提升政治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改革攻坚本领、立法工作本领、监督工作本领、代表履职本领。特别要结合人大履职需要,通过“每月一讲”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系统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履职能力;修改市人大及常委会议事规则,提升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质量和效率;按照“大视野、小切口”和“短平快”的要求,围绕全局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好调查研究,突出调研内容的前瞻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提出务实管用的建议举措。调研工作要扩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的参与,不断提高调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和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活动,认真落实“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区(市)人大主任座谈会,实施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区(市)、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推进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坚守人大意识形态阵地,发挥青岛人大展馆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作用。积极宣传代表履职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优秀案例,讲好人大故事和人大代表故事。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和地方立法研究会作用。做好地方人大对外工作,推进与外国地方议会交流,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加快数字人大建设,提升人大履职效能。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青岛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担当作为、勇争一流,奋力开创新时代青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