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市招远市实施区域管控的通告

2022-04-23 06:19 招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阅读 (228674) 扫描到手机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招远市疫情处置情况,经综合研判,招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23日1时起,实施区域管控,解除时间将随疫情形势变化确定。

一、封控区:招远市金岭镇西梧桐夼村、招远市金岭镇大户陈家村、招远市峰雪包装有限公司。

封控要求: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禁人员进出,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开展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安排24小时值守,停止一切聚集活动。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市委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二、管控区:赵书策村以东,西华山村以南,侯家沟村以西,西梧桐夼村南侧乡村土路以北。

管控要求: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居民以户为单位限次限时外出到社区指定地点领取或购买生活物资,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管控区内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组织居民自行开展体温等健康症状监测,停止非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必要时开展核酸与血清抗体检测。

三、防范区: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招远市其他区域。

防范要求:加强居住小区、工作单位亮码测温等常态化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开本地。交通场站和高速路口等对出行人员进行查验。

特此通告。

招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