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乡妇女“两癌”救助新政策来啦!

2022-04-23 11:27 潇湘晨报阅读 (62578) 扫描到手机

姐妹们,2022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工作开始啦!

今年与往年最大的不同是:不再限定农村户口,城镇居民符合条件也可申报,快转给身边有需要的人吧!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2022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缓解低收入妇女因病致贫返贫,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就开展 2022 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2年5月10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二、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复印件,诊断及病例首页原件、复印件,由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认定的低收入类别证明等),以往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的救助妇女,需重新申报。

2、乡镇(社区)、村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申报表、汇总表、申报纸质版材料及电子档案材料,上报至县妇联。

三、申报起止时间

2022年4月21日至5月10日

特别提示

1、以往年度申请过但未得到救助,现在仍然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可以重新申报救助。需要重新提供上述材料。

2、已获得救助的不重新申报。

3、符合申报条件的患病妇女,请务必带齐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