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处罚后普法!李沧交警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2022-04-25 21:2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115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伟 尹彦鑫 通讯员 李先平 韩通科

4月25日,交警李沧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有效有序。

记者在李村商圈看到,虽然不是节假期,但人流车流量仍然不小。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当天上午11时30分左右,一名驾驶电动车的外卖骑手因驾车越过地面的黄线而被交警示意停车,骑手虽然承认了压线逆行的违法行为,但一个劲的解释说是因为自己“这单快到时间了,来不及了,太着急了”。交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此外,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的规定,对其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李沧大队李村中队民警刘书红介绍,当天上午交警李村中队民警,在向阳路与书院路口、京口路峰山路路口、京口路书院路路口、夏庄路大崂路路口分别设置了四处集中查车点,专项治理电动车、摩托车违法。截止当天上午11点半,这四处查车点大约共计查处未佩戴头盔行为、闯红灯行为、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共计20余起。其中,对于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人,给予口头教育;对于闯红灯行为、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违法驾驶员均对自己行为表示悔意。尤其是送餐平台的骑手,因闯红灯、逆向等行为而被交警查扣并罚款,既容易超出规定的送餐时间,又会收到来自平台的相应处罚,加上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实在是得不偿失。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整治的重点违法包括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准驾车型不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交警李沧大队将把治理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之一,尤其将餐饮外卖企业周边、事故高发(危险)路段作为重点整治区域,以上下班高峰期、双休日、节假日、夜间和送餐高峰等作为重点整治时段,严查各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宣传摩托车及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联合相关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违法突出企业的约谈教育,从而有效降低摩托车及电动车交通违法率,进一步提升辖区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