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37岁女子因琐事开车撞死母亲 逃逸1小时被警车逼停

2022-04-26 15:01 大众报业·半岛网综合阅读 (839572) 扫描到手机

辽宁省庄河市,

一轿车撞倒人后,

又倒车向前开再次碾压,

这位女司机撞死的竟然是自己的母亲,

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警车截停肇事车现场。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4月25日,辽宁省庄河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件,37岁女子驾车将母亲撞伤后逃逸。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抓获。

知情者介绍,4月25日中午,他外出办事经过黄海大街附近,发现路边一辆黑色轿车撞倒了一名约50多岁的女性。“第一次撞倒后,人就已经起不来了,倒在地。黑色车倒车后,又向前开,继续压了一下。”目击者称,“开始周围的人都懵了,反应过后才跑过来,想施救。”

▲警车截停肇事车(中间)。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案发后,肇事车辆逃逸。根据当地居民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多名民警参与围堵肇事车辆,当日中午,肇事车在某小区楼下被截停。

警情通报

庄河市公安局通报称:2022年4月25日11时52分,庄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庄河市城关街道某宾馆门前有人驾车撞伤一名行人后逃逸。接警后,庄河市公安局立即部署警力对逃逸嫌疑车辆、驾驶人员进行查控,并于12时40分许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李某控制。

经初步调查,案发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女,37岁)与其母亲因琐事发生争执,驾车将其母亲撞伤后逃逸。目前,被害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微博截图

律师解读:案发时的主观心态是定罪关键

4月26日,记者采访了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付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在开车撞人时的主观心态是关键。就本案而言,犯罪嫌疑人明知开车撞人会造成死亡结果的发生,并且主观上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因此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由于犯罪嫌疑人杀害的是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并且是特定对象,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加重情形。

稿件综合自:上游新闻、@庄河市公安局、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