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配套停车场,引入现代流通方式,最高补助300万!青岛出台农贸市场新建和改造方案

2022-05-06 14:4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214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按照青岛市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6件实事的通知》,今年全市新建和改造升级农贸市场不少于10处,进一步提升“菜篮子”商品流通能力。记者5月6日从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2年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日前印发,明确以“四化一高”为目标,着力推动市场规范化、智慧化、便民化、特色化发展,建设高品质农贸市场,着力于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和软件管理升级,将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卫生清洁、安全有序、配套齐全、管理制度完善、流通方式先进的农副产品公开交易场所,有效提升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根据《方案》改造思路,将充分借鉴先进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经验,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新变化、居民消费升级新趋势以及农产品流通方式发展方向,在2021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相关经验基础上,组织开展2022年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工作。完善市场硬件基础设施,改善市场硬件环境;优化市场管理,完善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整治食品、消防、环保等各类安全隐患;探索在市场引入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市场转型升级,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充分彰显农贸市场安全、方便、实惠的特点,更好满足消费需求。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统筹协调工作,市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相关业务指导,各区政府为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的责任主体,市场开办单位为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的建设主体。坚持市场化原则,实施中按市场化原则,由市场开办单位投资建设,具体实施升级改造,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支持,鼓励和引导市场开办单位积极开展农贸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工作。

《方案》明确了资金补助标准,农贸市场实际新建和升级改造资金由市场开办单位全额承担,对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市、区两级财政给予每处市场开办单位不超过实际升级改造资金50%的政府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政府补助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负担;补助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2023年安排。

《方案》对农贸市场定出了场地环境标准、建筑物标准、农贸市场装饰装修标准、配套停车场标准。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农贸市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内应设置公厕,建设标准为不低于二级标准,配置专人进行管理保洁服务;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场所。

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室内(连体式或独立式)或棚顶式农贸市场规模一般在400-3000平方米,原址改造农贸市场的面积一般不应小于400平方米,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1500平方米。大型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出入口宜不少于4个,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小于4米,室内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5米,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中小型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小于4米,室内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米,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农贸市场建设应做好交通组织设计,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有条件的市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停车场。新建农贸市场应配套设有停车场,停车位配置应符合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有关规定;原址改造农贸市场的停车位配置标准可适当降低。经营者、消费者用车分区停放,并设置车辆停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