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交警“3+1”模式助推三轮车管理

2022-05-18 19:5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079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三轮车安全出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3+1”模式助推三轮车管理工作,以源头管理与秩序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源头管理“3+1”:“三见面一建档”

5月17日上午,黄岛交警在铁山街道办事处张仓村为村民们张贴三轮车“标识牌”,对现场的群众赠送电动车安全头盔,同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及进行“心防”警示教育,得到村民们的认可和称赞。张仓村村党委书记周兆波称:“这是一件好事,交通安全不容忽视,出现了问题就不是小事,我们一定要加强对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他们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

为全面掌握三轮车的情况,交警部门前期联合各相关部门、镇街、村居(社区)和“两站两员”,对辖区进行摸排,准确掌握“三轮车”和驾驶人情况,为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同时,黄岛交警部门为了更好的管理和摸清三轮车的情况,设计制作了个性鲜明、辨识度高的电动三轮车“标识牌”,以镇(街)为单位统一编号,统一制发,再联合各镇街及“两站两员”等力量,在电动三轮车后挡板张贴统一编号的“标识牌”,在车体两侧用反光漆喷涂“严禁载人”字样,在张贴时,严格落实“三见面一建档”,要见人、见车、见村干部,并建立交通安全档案、标明车主和车辆信息,与车主逐一签订《“三轮车”安全须知》和《严禁“三轮车”违法载人承诺书》,做到车辆底数清、管理情况明,干部责任实,强化源头管理。

据交警部门介绍,“标识牌”仅适用于黄岛交警辖区范围内使用,只是一种交通管理纳管措施,不确定车辆属性,不是对非标产品的法律认可。

秩序整治“3+1”:“三整治一宣传”

在整治行动中,黄岛交警针在辖区采取路面定点整治、流动巡逻整治、重点路段时段整治“三整治”的方式重点对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将“路面查、天眼追”相结合,突出早中晚高峰及节假日、逢集日等三轮车上路行驶的重点时段,突出以从事非法营运三轮车车主、外出劳务三轮车车主、三轮车车主中老年人群体等为重点对象,加大管控力度,发挥智能交通设施的科技优势,在时间、空间、管理上不留缝隙。

查处过程中,民警发现违法行为,处罚的同时还对驾驶人批评教育,实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仔细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不安全因素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民警可以使用手机小程序、官方公众号等途径向违法驾驶人播放相关事故案例,将交通安全宣传融入执法管理全过程。要求大家时刻谨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参与和维护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