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这家银行被罚550万!青岛西海岸海汇村镇银行曾因此被罚

2022-05-24 19:0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0264) 扫描到手机

近日,央行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杭银处罚字〔2022〕21号)显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550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青岛西海岸海汇村镇银行也曾因此被罚。

2021年11月初,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青岛西海岸海汇村镇银行因统计数据错误;超过期限向人民银行报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资料;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不严;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收缴假币;办理现金存款业务时发现假币未收缴;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未建立以分级授权为核心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使用管理制度等原因被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1605万元,罚款39.6815万元,罚没共计39.842万元。青岛西海岸海汇村镇银行副行长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张文树因对青岛西海岸海汇村镇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