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中信银行被罚30万元!青岛分行曾因违反征信管理的相关规定被罚

2022-05-24 19:5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21842) 扫描到手机

近日,大庆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庆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大庆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30万元。

梳理发现,中信银行近年来曾多次被罚。今年4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因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五项案由被罚款340万元。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1、通过借名贷款为房地产企业融资;2、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3、房地产业务管理不审慎,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及信用证业务,违规办理自营非标业务;4、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掩盖及处置不良资产;5、保险代理业务管理不规范。此外,该行俞柒烽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置换前期股东支付的土地款、未落实实贷实付要求、未按项目工程进度放款、支付资金超过项目建设所需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

今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官网公布了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显示,中信银行榆林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审慎的违法违规事实。针对上述行为,榆林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信银行榆林分行处以23万元罚款。

2021年年初,中信银行因“涉四宗罪”被罚2890万元。第一是没有按照规定审核客户身份;第二是没有保存关键的用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第三是没有上报可疑交易;第四是为资质不明的可疑客户办理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扬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扬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因违规销售理财产品、违规发放虚假委托贷款,扬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贷款通则》第六十七条第一项,对其罚款人民币80万元。此外,据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消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被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2月14日。

中信银行青岛分行也曾被罚。2018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关于征信管理的相关规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被处以22万元罚款,江爱华、王美平、张剑、吴从勇四人被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2018年2月,原银监会网站发布的原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违法违规行为,原青岛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相关资料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于1991年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汇兑、旅行支票、信用卡业务;代理收付和财产保管业务;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业务;代理保险业务;经济咨询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的其他金融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