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不力,这家银行被罚550万!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曾因未按规定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等被罚90万
近日,央行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杭银处罚字〔2022〕21号)显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550万元。
绍兴银行7名相关责任人同时被罚。时任绍兴银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处罚款7万元;时任绍兴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内控合规与法律部总经理助理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负有责任,被处罚款3万元;时任绍兴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因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处罚款3.5万元。另有4名绍兴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分别处罚款1万元。
2021年8月1日,《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开始正式施行,其中指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义务。
记者梳理发现,恒丰银行青岛分行也曾因未按规定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等被罚90万。
2018年11月2日,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等违规行为。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依据《《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于2018年11月2日对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合计罚款人民币9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处罚8.5万元共计98.5万元。
天眼查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简称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成立于2004年5月14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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