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专业化审判 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青岛中院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典型案例

2022-06-03 09:5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203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6月2日,第51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青岛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青岛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2021年以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601件,包括环境类案件184件,资源类案件1417件。环境类案件中,刑事案件100件,民事案件29件,行政案件55件。资源类案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1412件。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着力协调联动,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2021年以来,青岛中院先后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联签《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劳务代偿工作的暂行办法》,与青岛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水务管理局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建议落实,建立健全审判机制和生态环境修复多元共治格局。深化机制改革,不断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2022年2月,青岛中院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在全市两级法院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刑事、行政、民事案件集中审理机制改革,明确两级法院环资案件案由范围,各区(市)法院确定专门办理环资案件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形成环资案件集中审理格局和专业化审判优势,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和审判质效提高。加强普法宣传,积极营造全民环保良好氛围。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法治宣讲,关注重点生态保护区保护,提升公众环保法律意识。其中,全市两级法院与当地生态环境局设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每月固定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切实增强环境责任意识和环保法律意识。青岛中院深入新河化工园、重点化工企业、大学校园、律师讲堂、市消保委等讲解环保法律知识,覆盖重点化工企业50余家。

青岛中院从全市法院2021年以来审结的环境资源案件中选取10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发布,包括4个涉及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走私废物罪、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2个涉及不服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行政审前和解行政案件,3个涉及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民事案件。青岛中院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升社会各界对环境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民环保、绿色发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