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召集生产企业学习粽子月饼“瘦身”新规:100元以上产品包装成本不得超过15%

2022-06-13 16:3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7544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连日来,国家相关部门针对粽子、月饼的过度包装问题接连“开炮”——国家4部门联合发文制止“天价”月饼,剑指贵金属、红木等包装材质,将单价500元以上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改强制性标准,明令粽子和月饼包装“瘦身”,精确到层数、体积、成本占比…决心之大、实施之严不言而喻。

“瘦身”新规很快传递到青岛。6月13日,记者从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召集市食品工业协会及月饼、粽子、茶叶和酒类等3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召开食品生产企业抵制过度包装工作视频会议,市食品工业协会宣读承诺书,专家解读了国家标准,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就食品生产企业抵制过度包装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粽子和月饼包装不得超过三层,包装体积缩一半

为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构建节约型社会,进一步遏制月饼和粽子存在的过度包装现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7号公告批准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根据修改单内容,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

同时压缩包装空隙。必要空间系数是包装空隙的核心指标,反映了包装紧凑程度,数值越小表示包装空隙越小。此次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

包装成本占比强制下调,禁用贵金属、红木

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其中,包装成本一般指食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一般指食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

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强调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按照职责依法做好标准贯彻实施相关工作。

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抵制过度包装,倡导绿色生产

在食品生产企业抵制过度包装工作视频会议上,市食品工业协会等5家食品行业协会联合向食品生产企业发出倡议,并向社会公开“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抵制食品过度包装”承诺。内容包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规定,认真自查,率先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优化产品包装设计,优先使用可循环,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加强包装材料管理,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管控水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食品标签审核;加强行业自律,诚信守法经营,带头倡导简约包装、绿色消费。

会上,专家从过度包装相关法律法规、限量要求、测量和计算方法和标准实施要求等方面详细解读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和修改单的内容,提出减少包装层数、压缩包装空隙、降低包装成本。特别提出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等具体细节。

会议强调,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食品生产企业是治理过度包装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其第1号修改单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积极贯标、用标、达标,确保标准实施到位。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强化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新国标的宣贯培训,倡导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降低包装体积重量,节约食品包装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提出,食品行业协会和食品生产企业一起行动起来,通过共同努力,推动食品过度包装问题有效解决,为食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