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C°,要不要支付防暑降温费?

2022-06-21 13:2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9670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陈强 刘鹏

近期山东各地持续40℃高温,青岛沿海地区似人间仙境,青岛20℃又上热搜。很多在市南区的企业咨询,气温才20℃,需要支付防暑降温费吗?单位有空调,在室内需要支付防暑降温费吗?可以用冷饮代替支付防暑降温费吗?

市南区人社局整理了企业相关问题,归纳了山东省防暑降温费的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64号)要求:

防暑降温费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不得以清凉饮料充抵防暑降温费。室内有空调,也需要发放。

发放时间:

防暑降温费从6月起发放,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气温高低不影响防暑降温费的发放,青岛20℃也要发放。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职工未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天气下,企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改善好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此外,还要认真落实高温待遇。

市南区人社局温馨提示

天气热,尽量避免在强烈阳光下进行户外工作或活动,特别是午后高温时段和老、弱、病、幼人群;在进行户外工作或活动时,要避免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同时采取防晒措施:穿浅色或素色的服装,戴遮阳帽、草帽或打遮阳伞;多喝水,特别是盐开水,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清凉油、风油精等。在高温作业场所,企业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对工作人员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合理调配工人的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减轻劳动强度。还可以在饮食上加以调节,喝些绿豆汤,用莲子、薄荷、荷叶与粳米、冰糖煮粥不仅香甜爽口,还是极好的清热解暑良药,可以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