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12846家中小微企业可享受缓缴社保费政策

2022-06-22 15:23 诸城人社阅读 (58997) 扫描到手机

为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贯彻落实工作,助力我市企业纾困解难,市人社局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在原5个特困行业扩围17个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又确定了我市受疫情影响可享受缓缴政策的12846家中小微企业,现对有关政策进行公示,请我市符合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需申请办理缓缴,确保及时享受惠企政策红利。

1、原5个特困行业延长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 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以下称 “三项社保费” )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由原先的3个月延长至 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 1年。

2、扩大实施范围的17个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各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各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 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 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 1年。

3、本次扩大到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所有中小微企业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我市12846家中小微企业可享受该项政策!

我市困难参保企业可从潍坊人社局官网自行提报缓缴申请,也可到人社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市人社局将扎实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优化经办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一窗办、网上办、掌上办,加快推动社保费缓缴政策在我市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