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交警提醒:这类车辆,禁止上高架路!

2022-06-27 11:11 临沂交警阅读 (57380) 扫描到手机

为进一步净化高架路交通环境,切实落实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临沂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高架路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货车通行高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行动中,临沂公安交警科学部署警力,加大高架路的巡逻密度,打破辖区界限,开展联合整治,紧紧抓住早晚高峰时段,集中优势警力,在辖区高架的上下匝道,加大对非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货车通行高架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禁区通行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管严处整治态势,全力消除高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高架路禁止行人以及下列车辆通行:

      1、非机动车。
      2、摩托车、拖拉机、货车。
      3、危险物品运输车。

高架禁行车辆通行的危害:

1、非机动车、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目标小,快速行驶的汽车很难及时观察到行驶的车辆,极易发生碰撞;同时,这些车辆受到车辆结构的限制,行驶过程中平衡性较差,易发生侧翻,发生交通事故。

2、三轮车在高架通行的过程中,由于车速较慢,会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扰乱整个快速路的秩序。

3、货车由于自身重量加上货物重量,质量普遍偏大,甚至会有部分超载车辆,一旦超过高架路的设计承受力,就会有将高架压塌的风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