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2022-06-30 15:10 潍坊日报阅读 (51527) 扫描到手机

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对河流水质进行采样(图片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21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激励支持措施。

在通报涉及的30项工作中,潍坊有2个项目上榜。其中,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方中包括潍坊市。

激励措施为:2022年在安排中央财政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适当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