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直办,28人被判刑!

2022-07-19 16:48 日照交警阅读 (63970) 扫描到手机

7月8日、7月14日,日照市公、检、法三部门,通过速裁直办程序分两批次依法办结28起醉驾案件。

案件判决后,日照公安交警组织所有醉驾案件当事人观看警示教育片。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通过发生在当事人身边的真实案例,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对其进行警示和教育。

据了解,自今年3月份速裁直办模式启动以来,日照市已分7批次办结70起适用速裁直办醉驾案件。

据介绍,近年来,各地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罪犯缓刑适用率逐年上升,其中以醉驾案件最为突出。日照公安交警在全省率先创新推行醉驾案件7日内速裁直办模式,着力破解醉驾案件办案周期长、质效低的问题。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法院、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对危险驾驶案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的会议纪要》,明确了对危险驾驶案适用刑拘直诉机制的情形。同时,公、检、法各组成单元,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同配合,凝聚合力,实现了从对嫌疑人血液采样、血液存放、保管、送检、分发鉴定、办案、起诉、提起公诉至判决的全流程一体化运作,既缩短了办案时间,又降低了执法司法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部分案例简要案情

1.王某峰危险驾驶案

2022年1月15日22时许,王某峰醉酒驾驶鲁U08**8号牌小型轿车,沿东港区日照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沁园春路口处时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经检测,王某峰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28.2mg/100ml。

因犯危险驾驶罪,王某峰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王某危险驾驶案

2022年3月9日23时许,王某醉酒驾驶晋A3U**8号牌小型轿车,沿东港区海曲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万平口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测,王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51.1mg/100ml。

因犯危险驾驶罪,王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天,并被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3.安某贵危险驾驶案

2021年9月15日17时许,安某贵醉酒驾驶鲁LHF**8号牌小型轿车,沿东港区山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外国语学院南门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安某贵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45.1mg/100ml。

因犯危险驾驶罪,安某贵被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缓刑二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日照公安提醒

因醉酒驾驶,王某峰、王某、刘某伟、安某贵、安某磊等“酒司机”不仅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驾驶人不仅在入党、报考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等受到影响,还将累及家庭,其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将受到一些限制。

7月14日,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日照市公安局会商决定,将驾驶机动车发生酒驾违法行为的有关信息纳入日照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分层级进行减分。


关于将酒驾违法行为

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实施减分管理的

通     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公民文明交通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日照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日照市公安局会商决定,对驾驶机动车发生酒驾违法行为的有关信息纳入日照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分层级进行减分,特通告如下: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减个人信用积分20分,减分期为自处罚之日起一年; 

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减个人信用积分30分,减分期为自处罚之日起三年;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减个人信用积分40分,减分期为自处罚之日起五年;

四、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减个人信用积分40分,减分期为自处罚之日起五年;

五、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减个人信用积分50分,减分期为自处罚之日起五年;

六、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减个人信用积分50分,减分期为自处罚之日起五年。

对上述个人信用积分减分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确属合理的,予以修复。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照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4日